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3日至4月28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委党史研究室(州地方志办)进行了巡察。2025年5月28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委党史研究室(州地方志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56项整改措施。召开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地。将整改工作与史志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先后召开8次室务会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推进工作。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报告、一措施一销号,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二)做好工作交接,持续推进整改。主要领导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整改方案、调度督办重点难点问题,针对革命遗址保护等任务实地调研研判,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进革命遗址保护、史料整理等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为整改奠定坚实基础。新任领导主动衔接前任工作部署,传承好做法好经验,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牵头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截至2025年11月,已完成13个问题整改,其中2个问题需持续推进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三)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过程管控。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对分管领域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完成整改的事项及时核查验收,对推进缓慢的事项进行督办。主动向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指导,吸纳意见建议,确保整改工作合规有序、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直接抓”的工作格局。开展专题学习,推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室务会会议议事内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先后召开8次室务会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州委党史研究室(州地方志办)干部职工岗位变动工作交接管理办法》,将巡察整改作为干部交接重要内容,确保工作无缝衔接。主要负责人变动、干部轮岗均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交接。
2.抓实未完成整改事项。2025年7月,组成专题调研组,对通甸武装暴动陈列馆、那恰洛虎口岩剿匪战斗遗址、裴阿欠墓、霜耐冬墓、和桂贤烈士墓5个革命遗址保护项目修缮、建标识碑及挂牌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一实地核查,确认巡察反馈的5个革命遗址已完成修缮、建标识碑及挂牌工作。2025年10月,聘请云南奉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州委党史研究室(州地方志办)专项法律顾问,开展了2次有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二)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抓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修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室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州委有关史志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动上级有关史志工作要求在我州落实落地。
2.补齐新时代史志宣传教育工作短板。开通“怒江史志”微信公众号,初步实现史志宣传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的宣传格局。主动向《红色峡谷》供稿6篇,借媒发力进行党史成果转化。赠送史志书籍1088册,满足社会各界查阅史志资料的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将党史学习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泸水市2025年党员“基本培训”第六期(鲁掌镇)培训内容。组建怒江州史志系统党史宣讲专家库,开展宣讲17场次、受众近1988人。
3.建好用好红色资源。2025年7月,组成专题调研组到四县(市)开展点对点分析研判。明确反馈问题中的17个革命遗址,已完成8个、消亡2个、缺乏实施条件2个、未完成5个。印发《关于配合做好巡察反馈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县(市)落实主体责任,全力配合整改工作。对未完成的5个项目,已按程序积极申请州、县两级财政资金,待条件具备时再适时推动项目落实。积极推动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完成栗柴坝抗日遇难同胞纪念碑遗址、贡山和平解放政权交接仪式遗址碑、兰坪营盘抗日救国会遗址短视频的制作,并在“怒江史志”微信公众号上推送。通过州委组织部向《云岭先锋》杂志社推荐《通甸武装暴动胜利纪念碑》为怒江州代表性红色地标,已在“云岭先锋”微信公众号推送,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到革命遗址地开展学习和纪念活动。
4.积极贡献史志智慧、发挥史志力量。优化史志资料框架,《2024中共怒江州委工作纪要》增设“资政专栏”“重点工作”篇目,《怒江年鉴(2025)》“年鉴论坛”栏目调整为“专文”,充实征编资政相关内容。组建怒江州地方志专家库,壮大研究力量。通过向《红色峡谷》《怒江社会科学》等媒体刊物推送党史故事、资政文章,向机关单位赠送史志书籍等方式拓宽史志研究成果转化渠道。完成《中国共产党怒江历史(第二卷)》(1978—2012)“三农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等4个专题资料汇编,完成《中国共产党怒江历史(第二卷)》(1978—2012)编写提纲初稿。
(三)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室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清单、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并将落实情况写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主要负责人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2次,分别与四县(市)史志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班子成员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次,先后组织开展谈心谈话2轮次,切实将廉政责任与史志业务同步推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举一反三,调整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台账,切实加大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执行力度。
2.规范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印刷服务询价制度》等11项制度。严格落实询价合规性审核制度,对2023年以来《怒江年鉴》《中共怒江州委工作纪要》询价工作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优化询价流程,让询价工作更具操作性。
3.规范史志图书编纂出版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合同法》《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次,增强干部职工对图书出版法纪意识。对《中国共产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历史大事记(1921—2021)》《怒江简史》编撰出版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查摆问题根源,确保事因清楚、风险可管可控,并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出版社对接协调,完成公开出版。
4.规范财务管理。开展财经制度学习3次,选派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培训7人次,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意识,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对近3年来的财务凭证、报销凭证等资金支出情况开展“回头看”,补齐财务凭证附件33处。财务列支严格按照财务报销相关规定执行,未出现“经办人未签字、报销金额错误,报废固定资产入账时间早于审批时间”等问题。
(四)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室务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室务会会议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结合实际,对未落实的决策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将“清廉怒江建设”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了室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清单、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以清单推动工作落实。专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室务会会议专题研究2次。定期对决议事项执行进行跟踪督办,实时掌握进展动态,及时打通堵点难点,确保各项决议落地见效,闭环管理。
2.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分析研判干部队伍现状,开展内设科室干部轮岗,打破岗位固化壁垒,拓宽干部任职经历与业务视野,提升干部综合能力。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级史志部门业务培训4次,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经验。开展年度系统业务培训1场次,搭建业务交流平台,促进共同提升。
3.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确保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室务会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7次,分管领导汇报落实“一岗双责”工作2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史志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史志工作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排查整改成效反弹风险,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持续整改的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同类问题,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聚焦年度重点任务,强化履职尽责,提升工作质效;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筑牢廉洁防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990810;联系地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州级行政中心。
中共怒江州委党史研究室
2026年2月11日
(编辑:赵 芩 责编: 张树珍 审核:欧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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