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1日至4月28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泸水市委组织部开展了提级巡察。2025年5月29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向泸水市委组织部反馈提级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共识。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反馈的4个方面18个问题,制定《州委第五巡察组提级巡察泸水市委组织部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三个到位。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组织部部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建立“周调度、月听取”工作机制,定期梳理整改情况,部班子会议研究提级巡察事项4次,部务会研究涉及整改事项8次,每周工作例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17次。
(三)注重标本兼治,确保常态长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修订完善《中共泸水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同步开展整改“回头看”,截止目前,反馈的18个问题和移交2件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坚持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实时督办、及时销号。组织部长带头研究巡察整改有关事项12次,提醒督办3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40人次。
2.聚焦重点问题抓整改。建立了试用期人员清单台账,2025年4月以来7批次共62人均在试用期满当月按时组织开展考察,坚决杜绝提前或延后考核的情况。抓实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年内规范发展党员211名,其中单列抵边村民小组发展计划85个。持续开展局部超编整改,自巡察反馈以来,累计消化分流40人。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泸水市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6月至今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7次,均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归档收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
2.强化党建指导力度。印发《泸水市2025年党员教育专题培训班计划》,加大对党支部、党建业务人员业务指导、培训力度。对长期未发展党员的10个农村党组织书记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提醒谈话。开展新兴领域“两个覆盖”集中攻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103名、联络员71名,完成“两新”组织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5个。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常态化开展新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
3.树牢选人用人导向。立好选人用人“风向标”,常态化开展发现储备少数民族干部、年轻干部工作。2025年对75个部门开展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同步对项目保障不力、工作不力的9个部门开展履职效能深度诊断专项调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和乡镇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政策,未出现频繁调整的情况。严格任职把关、规范干部档案管理,2025年以来的干部调配中,对党龄、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均进行了严格把关。
4.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开展“三个系统”党员名册比对工作,严格执行党员信息日常动态更新机制。做实党员轮训工作,建立党员学时申报机制,组织开展2025年党员基本培训13期6800余人,普通党员示范培训班4期500人,纳入学时管理7299人已达到目标学时。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管理使用,明确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5.抓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会同财政、农业部门统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统计口径,对历年村(社区)集体经济项目收益情况全面开展排查。2025年,成功申报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光伏建设项目涉及9个村630万元,其中8个村为集体经济20万元出头薄弱村,仅用60天时间抱团建成怒江州第一座村集体全资光伏发电站。
6.有序推进深化改革工作。建立部机关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清单,部务会听取、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事项2次。对标上级改革文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泸水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的实施方案》。成立泸水市国门党建联合工作委员会,有序推进“国门党建”建设。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方面
1.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中共泸水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开展谈话23次268人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3次,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开展典型案例学习10余次,有序推进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
2.提升干部监督管理质效。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党员日常监督职责简明清单,按季度报送日常监督情况,常态跟踪问效。通过任前廉政提醒谈话、专题谈话、信访核查提醒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一把手”谈话95人次。
3.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制定印发《泸水市离退休干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全市离退休干部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和维护。严格落实考核规定,对近三年考核等次开展全面复盘核查,厘清具体更改考核结果缘由及更改标准,对在考核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批评教育。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部机关经费管理,修订完善部机关财务、差旅费报销等相关制度,严把经费支出审批关口,加强差旅费报销单据审核,确保报销规范。健全完善部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部机关固定资产开展1轮全覆盖清查,确保现有固定资产全量登记在册、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按要求填报部机关各项经费预决算,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依托部机关集中学习,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财务知识培训。
5.扛牢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列席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提前审核把关部务会议重大事项议题,开展“三重一大”和议事决策情况的监督,深入开展中央重大决策、省、州、市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对“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督。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
1.规范部机关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中共泸水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议事规则》,提交部务会材料严格按照股室长、分管副部长、部长逐级审核程序实施,及时编发会议纪要,并做好资料归档。
2.加强机关党建业务提升。召开部务会听取部机关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下步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发展党员,不断提升支部党员发展的严谨性。对发展党员程序存在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工作,由党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锻造过硬组工干部队伍。加大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力度,全面分析部机关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公务招录、转任等方式补充部机关人员5名,有序消化部机关空编率。以“六大行动”为抓手,多管齐下提升干部能力,开设“组工讲堂”22期。实行“导师帮带制”,帮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压实责任。始终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坚决摒弃“闯关”思想和“交卷”心理,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持续压实责任,全方位统筹调度,全周期跟踪问效。
(二)强化成果巩固。对已完成整改事项,抓好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加强督导调度、跟踪推进,确保州委提级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不留“死角”,整改到位。
(三)推动成效转化。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提升组织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持续细化工作标准、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628660;联系地址:泸水市行政中心14楼。
中共泸水市委组织部
2026年2月11日
(编辑:赵 芩 责编: 张树珍 审核:欧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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