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让我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信心。今后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与培养。”怒江州某干部在澄清正名会后表示。
此前,州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该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后,通过调取资料、谈话了解、分析研判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反映问题不属实。为及时消除负面影响,激发干事热情,经综合分析研判后,决定采取“会议澄清+书面澄清”的方式为其撑腰鼓劲、重塑信心。
该州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澄清正名工作作为保护干部积极性、营造干事创业氛围的常态化抓手,严格遵循“应澄清尽澄清”原则,对核查认定为失实检举控告且对党员干部权益造成明显损害的,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为干部卸下思想包袱。
规范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制定开展澄清工作程序指引,规范澄清情形、方式、审批权限和操作流程等。按照“谁核实谁澄清”原则,建立由信访部门牵头统筹,承办部门具体落实,案件审理、党风政风、宣传等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的问题、不同的澄清对象,综合研判分析不实举报影响范围、程度,在征求本人意愿情况下,灵活运用会议、通报、当面、书面等形式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
避免“一澄了之”,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澄清正名始终。送达澄清正名函、通报核查情况后,及时与澄清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共同分析信访举报原因、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和帮助,鼓励引导澄清对象正确看待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干劲“再出发”。2025年以来,州纪委监委共为13名干部、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的强烈信号。(杨秀成)
(编辑:赵 芩 责编: 张树珍 审核:欧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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