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针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累计发现6个方面的问题19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近日,怒江州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向州纪委监委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组汇报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日前,州纪委监委组建了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并处分案件处分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和抽查检查。重点对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向受处分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送达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人员的职务、职级、工资待遇是否按规定调整到位,处分期内是否违规晋级、提拔、调动或评先评优等方面逐项检查核实。
“此次检查共自查和抽查出11个方面的问题47个,工作组根据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反馈清单,‘点对点’反馈至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并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确保所有案件处分事项规范执行、落实到位。”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目前4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正在整改5个。
近年来,怒江州纪委监委将案件处理处分事项执行工作作为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制定印发开展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由州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负总责,协管常委直接管、具体抓,州本级纪委监委办理的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处分执行情况由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其他干部按照“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各县(市)纪委监委统筹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案件处分执行。州纪委监委定期组织力量对州本级处分执行情况复查核实,对县(市)纪委监委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保证全州案件处分执行工作“一盘棋”推进。
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员单位党委(党组)的沟通,协力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有关工作,并将处分执行情况检查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结合起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切实维护执纪执法严肃性、权威性、规范性。(杨佳平)
(编辑:赵 芩 责编: 张树珍 审核:欧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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