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推行公务出行社会化服务改革,通过市场化车辆租赁、网约车服务等方式代替传统公车配备,逐步建立起灵活高效、规范透明的公务出行保障新机制。”怒江州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负责人介绍道。
为防范公务用车借改革之机隐形变异,怒江州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室组”联动机制开展“嵌入式”监督,将公务用车、差旅报销等环节纳入“四风”问题专项监督重点,进一步拧紧公务出行领域廉洁“安全阀”,以有力监督推动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规范高效运行。
“公务出行社会化服务改革不是放松监管的理由,而是强化监督的契机。”州纪委监委通过列席重要会议、抽查平台数据、访谈干部职工等方式,重点围绕改革方案制定、服务执行情况、费用管控、改革效能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改革过程中前期统筹规划与制度准备不充分、缺少与社会化服务相配套的监管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州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督促州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制定《州级机关公务出行社会化服务改革招采方案》,从租赁服务供应商资质审核、招标流程、车辆标准、费用结算、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刚性约束,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制度规定及配套合同范本,并将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招采方案、招标文件、合同等关键材料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
州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关口前移,做好靠前监督,围绕社会化租赁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实施动态化、精准化监督,及时汇总信息、研判线索、统筹行动,要求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主管部门设立租赁车辆全周期电子台账,实现车辆使用轨迹、费用支出一键可查、全程留痕,为精准监督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推行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是为了有效破解自养车辆存在的养车贵、管理难等问题,着力提升车辆调度使用效率与专业化服务水平,在提升管理效能的同时保障必要的公务出行需求。在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力监督推动下,我们建立起清晰透明的费用清单和全程留痕监管模式,极大压缩了公车私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的空间。”州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负责人说道。
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重点聚焦租而不用、长期包租变相专车、超范围超标准租赁、费用结算异常等突出问题,采取调阅平台数据、抽查租赁合同及费用凭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内控机制,坚决防止“车轮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等问题发生。(赵文华)
(编辑:赵 芩 责编: 张树珍 审核:欧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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