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1月13日至12月26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5年1月20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整改基础。州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州委主要领导在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深入分析,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目标、形成整改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巡察整改要求,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改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调度整改工作进展,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剖析问题根源,规范行业管理。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领导班子共查摆问题14个、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70个,针对问题提出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同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反馈问题和重点工作建立修改完善工作制度15项,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规范管理。截至7月20日,已完成整改28个,正在整改5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建专班,压实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开展整改攻坚,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发生。深化理论学习,局党组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实现33个问题责任到人、事项明确。
2.从严从实抓问题整改。组织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易地搬迁安置点发证情况专项梳理,全面排查核实,建立未发证住户台账。2021年尚未完成颁证的106本不动产权证书已完成颁发工作。组织全州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四县(市)23名业务骨干参训,有效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健全监管机制,持续加强不动产登记系统监管,研究建立日常登簿和数据入库质量保障机制,制定并印发《怒江州不动产登记日常登簿和提升数据入库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
3.细化整改措施,精准实施项目。全州累计实施跨省调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50个,建设规模13481.59亩,项目已按程序完成建设任务。全州实施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项目共12个,预计补充耕地206.78亩、提质改造3274.84亩。全面梳理完善单位规章制度15项制度,确保机关运行顺畅。及时梳理和移交档案资料,单位有关档案资料已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4.统筹整改历史急难问题。积极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全力提升自然资源目标管理水平,全面梳理历年来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督查反馈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49条,由班子成员带头下沉督导。全州4县(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全部批复,全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保护目标,采取增减挂钩、农转用等措施为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企业保障建设用地,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现100%。
(二)关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及自然资源工作职责。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等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局党组专题研究自然资源领域深化改革工作,召开专题会1次,明确改革事项9项。
2.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补齐行政审批短板弱项,持续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统会签备案工作,全州完成备案58人,明确审批责任到人。组织多场次业务培训,重点针对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及用地预审业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政策等培训,通过“以会代训联审培训”方式,提升用地报批业务水平。规范矿权管理,认真梳理全州矿山企业管理台账,积极听取企业诉求,依法依规开展矿业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履行执法监察责任,今年以来查处非法开采案件1件,专题研究自然资源执法工作2次。严格矿产资源管理,全力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已完成修复2103.94亩。积极处置过期矿业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定分类进行处置,保障企业权益,统筹兼顾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全州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编制31个,四县(市)控制性规划编制进度显著提升,相关县(市)规划已进入审批阶段。今年以来完成动态调整村庄规划8个,全州21个乡镇(街道)启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证覆盖率达67.74%。
3.严格防范重大风险隐患。通过按照专业监测预警设备、选聘地质灾害监测员、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等措施,严格防范地质灾害。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完成2024年涉密文件清退工作。制定出台保密工作和微信保密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领域数据使用保密工作,凡使用数据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4.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年初召开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年第一课”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主要领导讲授党课,筑牢干部思想防线。选派1名干部参加州委组织部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化事业人员岗位竞聘机制,激发干部干事活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及时组织开展2025年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形成风险清单并加强防控。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县(市)局“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10人次。
2.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全力推动地灾治理项目建设,州局多次实地督导,推动项目实施,泸水温水局组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和松茅沟项目已完成建设。积极有序实施地灾避险搬迁工作,全州221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已获上级批准,目前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福利,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工会会计制度》、《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夯实思想基础。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及时修订财务和内控采购等制度,统一经费支出审批标准。严格预算管理,科学编制2025年度预算,规范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积极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能力持续提升。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印发《中共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并遵照严格执行。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2次,形成纪要12期,确保决策有据可查。认真执行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前慎密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加强质量保证金等费用管理,按程序收取和清退相关费用。1万元以上大额资金和保证金清退纳入党组“三重一大”集体研究。
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2025年内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制定《2025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建工作方案》和《2025年机关党建重点任务清单》,有序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及时配齐配强支委班子。
3.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局党组积极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及时配备干部,推动队伍建设工作,2025年以来,配齐州局科室长1名、县(市)局局长1名,县局副局长1名。选派干部到基层锻炼,向驻村一线选派年轻干部4人。全评审机构,不断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成立地质测绘、国土空间规划职称评审委员会,为全州地质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初中级技术人才培养建立工作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基础。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促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结合主题教育常态化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然资源管理相关重要论述,将整改工作与履行“两统一”职责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政治自觉,进一步拓展学习机制,推动学习成果转化。
(二)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将整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照5个持续整改问题清单,逐一分析整改进展、存在堵点,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协同落实。
(三)强化担当作为,提升履职能力。始终把强担当、抓落实作为履职尽责的本分,紧盯中央、省委、州委、州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决策部署要求,聚焦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充分利用下乡调研、专项工作调研等契机,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四)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成果运用。结合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和局各项业务工作,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做好结合文章,着力从制度层面巩固好、运用好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延伸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886-3631900;电子邮箱:1051209779@qq.com。
中共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5年10月10日
(编辑:赵 芩 责编: 袁 静 审核:欧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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