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贡山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起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余仕海,贡山县普拉底乡腊咱村腊咱中心党支部党员,2025年5月19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高金文,贡山县独龙江乡孔当村王美党支部党员,2025年4月26日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贡山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编辑:袁 静 责编:周盈莹 审核:欧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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