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和“一对一”反馈方式进行。
5月28日、29日,5个州委巡察组分别向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州委政研室、州编办、州委老干部局、州委党校4个州直部门进行“一对一”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6月4日,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志文组织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召开集中反馈会,通报了本轮巡察发现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并对三县(市)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推进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对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有的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服务和保障怒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有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忧患意识不强,预警预防能力不足;有的推进自身政治机关建设还有不足,干部队伍、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等。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牢巡察整改的政治方向。要聚焦突出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扛实整改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转化运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知责、明责、尽责,以上率下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确保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加强指导督导和审核把关,做实整改结果质量评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州委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盘接受,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强化整改对账销号,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助推工作高质量发展。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办等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反馈会议。(李燕虹)
(编辑:周盈莹 责编:袁 静 审核:欧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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