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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雄新(已退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调整其享受的待遇

2023-08-25 17:39:13 浏览:{{ hits }} 来源:福贡县纪委县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据福贡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报福贡县委批准,福贡县纪委监委对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雄新(已退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雄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钱款,用于单位开支,同意单位职工公款旅游,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谋取利益,支取单位账外资金赞助同学聚会;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雄新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福贡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福贡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雄新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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