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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怒江州委巡察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02-23 18:21:31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委巡察办 语音阅读正文

中共怒江州委巡察公告

(2023年第1号)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3日起,九届州委第五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对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怒江传媒中心、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等8个州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州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准“四个对照”监督标尺,围绕党的“六大纪律”,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认真履职尽责,为实现怒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巡察期间,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微信平台,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州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3年4月15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州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怒江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86—3888594

特此公告


中共怒江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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