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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2022-01-21 11:16:03 浏览:{{ hits }} 来源:福贡县纪委县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为深化巩固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成果,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鹿马登乡人民政府职工王林春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4年5月至2018年11月,王林春同志在担任福贡县鹿马登乡人民政府计生办主任期间,在收到辖区内超生户的社会抚养费后未上交有关部门,而是长期将群众上交的款项进行挥霍,其行为已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2021年10月,王林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鹿马登乡人民政府职工晓福生违反群众纪律,侵占群众补助款问题

2019年8月,晓福生在担任鹿马登乡人民政府交通干事期间,利用职权,指使鹿马登乡护路队队长截留亚坪村108名护路员2019年4月至5月份的补助共计2.16万元后,被晓福生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直至2020年12月晓福生才将侵占的相关钱款退还给群众。2021年11月,晓福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上帕镇社保中心职工李文松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李文松作为上帕镇人民政府社保中心负责社保工作的人员,在未认真核实辖区内服刑人员、死亡人员等社保数据的情况下,便审核通过辖区内社保数据并进行汇总上报到县人社局,致使辖区内出现1名人员重复领取、2名服刑人员服刑期间、5名死亡人员的家属长期冒领基本养老保险金。2021年11月,李文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担当,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立足职能职责,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到群众身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对胆敢向民生领域项目、资金“伸黑手”的坚决查处处理、毫不手软,让基层群众从正风反腐肃纪高压态势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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