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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怒江州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9-07 11:12:01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委巡察办 语音阅读正文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怒江州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6月9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怒江州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建设后续工作不能按时完成问题整改不到位。目前儿童福利院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仍在审批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怒江州儿童福利院与泸水市上江镇敬老院为同一块宗地,原上江乡敬老院坐落于上江乡大墩子,建设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为1124.11平方米。经过测绘公司测绘,测绘出占地面积为3601.20平方米,与原土地面积不相符,无法办理土地证。为了加快土地证办理,我局积极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民政局召开协调会,进一步确认了土地性质。经各级部门确认,超出面积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我局积极协商,由市民政局上报请示,请求泸水市政府将上江镇敬老院土地面积测量不精准的2477.09平方米无偿划拨给泸水市民政局,用于上江镇敬老院建设用地,划拨后即可按程序办理土地证。目前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土地办理按照相关程序有序开展中。

完成情况:计划2022年3月完成。

(二)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垫付四县购结婚证)4.22万元,挂账时间已达9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7月26日干部职工学习会议上学习了新《预算法》中关于做好科学精准预决算的相关内容,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科学做好预决算及严守财经纪律意识。二是修改完善《怒江州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经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后于8月提交局党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至局机关各科室执行。新修订的《怒江州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审批程序及审批额度做了进一步细化,坚持大额资金开支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提高资金开支精准度,避免资金无效、低效开支及长期挂账款项发生。三是通过将婚姻登记工本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项目、向政府请求解决单项婚姻登记工本费、积极对接州级财政调整现有资金等途径解决长期挂账问题,但都未得到解决。经局领导班子研究,我局于7月27日再次向政府请示请求解决婚姻登记工本费长期挂账经费问题,州政府已批复由州级财政研究解决旧证挂账经费4.22万元,资金到位后,我局将及时调整账务,完成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二、巡察“回头看”新发现主要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州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流于形式,学懂弄通做实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回信指示批示精神、对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等不够深入;以学习统一思想、深研细悟,结合全州民政工作实际推动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6月15日第17次干部职工会议,6月28日第10次党组会议,7月26日第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回信指示批示精神、对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专题学习,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结合民政业务开展交流发言,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制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回信指示批示精神、对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三张任务清单,各涉及科室分别于6月、7月、8月25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12月25日完成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懂做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扎实。对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有拼凑应付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制定下发《怒江州民政局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领导,牵头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二是7月制定印发《怒江州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防范化解民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责,指出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风险防范。三是于3月15日,6月15日召开第一、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形成第一、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情况报告,上报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组于6月28日第10次党组会议听取2021年上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抓实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工作部署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目标任务有差距。深化改革事项习惯于等上级出台文件后推进,主动提前谋划跟进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台账》的通知(怒改委发〔2021〕2号),制定下发《怒江州民政局关于下发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的通知》,分解工作任务到科室到人,按时间节点逐项推进。二是各责任科室积极与省厅对接,主动谋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截止8月,已完成2021年深化改革工作任务3项,完成年度任务的75%。三是局深改办每月形成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任务完成情况月报表,通报深改任务完成情况报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深改工作负责,积极推进,目前省级部门已出台的文件仅剩1件未完成。局党组于6月28日第10次党组会议上听取了深化改革工作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研究推进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开展创建工作较为滞后,未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19日第21次干部职工会议上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标准的学习,营造共创共建氛围。二是组成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并于7月28日到泸水市税务局开展交流学习。三是局办公室于7月制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3)关于“对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还不到位。公立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服务覆盖不足,在城市和农村的覆盖率仅为23.5%、17.26%,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相对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养老机构的制度管理,督促各县(市)加强对养老机构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为提升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水平,实现养老护理员培训全覆盖,提高服务质量,目前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95人次。二是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州集中供养工作会议,州委领导在会上作了讲话,安排部署集中供养工作。组织开展动员入住、体验入住,近两个月新增入住人员65人次,全面提升了养老服务质量。三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全州共建成养老服务机构20个,拥有养老床位1413张,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2个,共有养老床位475张,共收住老人359名(2020年底收住老人278名);截止6月,全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6.71万人,全州共有养老床位188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为28.14张,每万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为281.4张(已完成省发改委、省民政厅规定的营商环境部门指标)。四是已建成公建民营养老服务中心1个,怒江州州级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目前正在进行开业准备,计划投入使用;建成公建公营养老机构1个。目前,全州养老服务机构均能满足我州老年人的供养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全州火化场和乡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全州只有1个市具备火化条件,只有8个乡(镇)有农村公益性公墓,村一级都没有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还存在乱埋乱葬问题。兰坪县民政局2014年挪用殡仪馆购置火化炉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7月正式启动殡葬改革工作,目前,全州四县(市)建成并投入使用殡仪馆4所(四县市各一所),均实现具备了火化条件。全州建有县级公墓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44个(兰坪5个乡镇公墓1个村级公墓、泸水5个乡镇公墓31个村级公墓、福贡1个乡镇公墓、贡山1个乡镇公墓),各县(市)完成公益性公墓选址规划工作,其中,泸水市完成了9个乡级公墓、86个农村(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福贡县计划建设6个乡级公墓、44个村级公益性公墓;贡山县完成了6个公墓的选址规划;兰坪县完成了27个村级公墓的规划工作。目前,建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乡(镇)、村(社区)均引导群众将骨灰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未建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地区,引导群众将骨灰入县级公墓安葬。兰坪县民政局2014年挪用殡仪馆购置火化炉经费的问题,经怒江州民政局协调,兰坪县政府已下拨30万元的整改经费到兰坪县民政局,兰坪县民政局已以“原渠道返还”的形式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党组会议人数达不到召开要求仍然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怒江州民政局党组会议制度》,并纳入《怒江州民政局规章制度汇编》于7月份执行,明确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的学习,纳入党组会议固定学习内容,截止目前,共开展学习7次,加强了局党组班子对纪律规矩的认知。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要素缺失、记录凌乱,没有参会人员签字,与局务会议混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开展培训,明确各类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对2021年局党组会议内容进行全面复检,补齐缺失要素。三是将《党组会议制度》纳入7月26日第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开展学习,党组成员通过自学、集中学明确纳入党组会议研究事项,严格规范党组会议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机关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制度多年未修订。《怒江州民政局月重点工作推进制度》《怒江州民政局工作交办制度》等执行不到位,《怒江州民政局公车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修订完善《怒江州民政局公车管理制度》,纳入《怒江州民政局制度汇编》,经过两次征求意见,一次意见听取会,修改完善后于7月1日开始执行。二是严格执行《怒江州民政局月重点工作推进制度》,按月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落实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形成下月工作计划,形成我局推进重点工作台账。三是规范落实《怒江州民政局工作交办制度》,形成工作任务交办单2份,均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形成我局交办工作台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一阵风’。除上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外,没有后续整改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31日召开中共怒江州民政局党组州委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查摆,找出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坚决有效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奋发有为地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二是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认真收集整理形成怒江州民政局州委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台账。三是对巡察组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及时研究,及时部署整改,第一时间整改完成交办的两项具体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敬老院和儿童福利院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普遍存在缺乏专业管护人员、医护人员、保育员,院内无医务室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以来,全州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树立疫情防控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和首要工作的思想意识,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将“一老一小”为主的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紧抓细,全州民政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平稳;同时重点督促四县(市)开展敬老院和儿童福利院安全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在机构内开展燃气电气、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到位。特别是敬老院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安全;儿童服务机构对儿童福利院人员资格证书、人员程序、档案管理、院内养育、医疗卫生、消防、食品、人员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结合“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月”活动,对各级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系统学习《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儿童福利领域机构安全管理规范》《云南省养老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等政策法规,通过学习督查进一步增强机构人员安全守法、疫情防控意识。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筹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康养云师傅”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通过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民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安全意识。三是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就业待遇和社会地位,切实解决养老服务最根本的问题。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敬老院和儿童福利院进行提质改造,落实敬老院和儿童福利院内设置医务室工作,目前现投入使用的14个敬老院均建有医务室,与乡镇卫生院签署协议,开通绿色通道。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保密安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台账中数处有将中央、省委、州委秘密文件复印件归档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下发《怒江州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让保密工作做到有规可依。二是于7月与全局28名干部职工签订《保密工作承诺书》,要求干部职工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对工作职责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三是按照标准设置民政局保密工作室,结合“安可”全面替代工作,配备保密计算机5台,保密打印机4台,保密柜1个,干部职工国产设备30台,全面完成我局涉密设备及国产电脑的配备工作。四是制定并下发涉密文件管理工作流程,并在7月19日第21次干部职工会议上开展学习,做好涉密文件的执行及保管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信访系统有出现超期件的隐患,部分县(市)存在因岗位变动出现账户管理员缺位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集整理各县(市)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名单,组成怒江州民政系统信访工作群,州民政局每季度向县(市)落实信访工作人员,保证信访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二是于7月制定并印发《怒江州民政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民政系统信访工作流程,建立信访工作台账,确保信访工作件件有落实、有回应,截止8月9日,共办理各类信访件4件,均按照信访件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完成办理,未出现越级上访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聚焦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学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心得体会、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有网络抄袭之嫌。个别党组成员2020年《学习党章心得体会》、2020年第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发言两篇材料由网络下载;原党组成员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发言材料网络下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巡察发现党组成员网络下载的交流发言材料返回给相关人员,重新撰写并归入档案。二是于7月制定并印发《怒江州民政局进一步扭转学风文风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及全局干部职工所有心得体会及发言材料必须自己手写,严禁网络下载和抄袭,如再有类似网络抄袭下载的情况,将作通报处理,全面扭转学习风气。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对基层工作督促指导不足。督促基层抓工作落实不到位,2020年有5份材料未按要求上报,导致工作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下发《怒江州民政局关于上报相关工作材料的通知》,截止7月19日四县(市)2020年未上报的5份材料上报到位。二是于7月制定出台《怒江州民政局关于严格规范文件制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不按规定要求上报材料将作退文或者通报的要求。三是召开工作调度会及全州民政系统每月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对基层工作中的慢、推、不作为等情况开展通报,于次月收集上报通报事项整改情况,确保对基层的工作督促指导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在文字材料高标准严要求方面还存在差距。对日常文稿的校对、审核把关、归档方面还存在缺漏,总结材料中出现数字空白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7月制定并下发《怒江州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通知》,明确发文工作流程及文字审核责任,明确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办公室的各级职责,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压实办文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不到位。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事项审核把关不严,出现‘XX’的字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怒江州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方案》于6月14日至25日期间全面排查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公示文本内容,保证所有对外公示事项及内容均符合标准及规定。二是于6月制定并印发《怒江州民政局对外公布事项审核制度》,明确对外公布事项撰稿人、分管领导、办公室职责,按要求对外事项严格进行审核审批后公布。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部分报销凭证中出现酒水消费。部分发票后附清单缺失,存在未经领导签批就支付费用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7月19日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怒江州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实行)》及《怒江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提高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公务接待财经纪律意识,严禁出现酒水接待问题。二是修改完善《怒江州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中有关公务接待的内容,经局党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8月印发至局机关各科室执行。新修订的《怒江州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的对象、标准、人数、接待审批程序、报账审批程序及附件单据等做了细化要求。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程序及标准,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对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严格,采购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采购程序,还存在把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办公用品裹挟在工程类中发包。2019年12月20号会计凭证显示,怒江州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柴油发电机16.6万元直接裹挟在工程类中发包,怒江州社会福利中心固定资产家具等 34.732万元直接采购,并且会计凭证未附任何清单和会议研究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州审计局派出审计工作组已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8年7月10日,对我局怒江州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并提出了关于办公家具、空调、窗帘及柴油发电机采购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等问题。由于办公家具、空调、窗帘及柴油发电机与项目竣工同步到位,部分已投入使用,在审计之前我局已经与政府采购部门多次对接,研究补办采购相关手续。但从目前政策来看,政府采购属于行政审批事项,没有补办采购的途径。故我局党组召开了会议,将其纳入项目建设内容一并结算,现已经完成了项目结算。于2019年9月5日将落实情况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2019年11月15日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州审计局,2020年6月28日将审计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二是7月26日组织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学习《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并印发《怒江州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怒江州民政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手续,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办公设备采购和保管不规范。州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办公设备由该工程中标方(大理市第十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代为采购,采购后多余未使用的办公用品大量囤积在州民政局仓库,物资存放占用国有资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26日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了《中华人民政府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点学习了有关政府采购程序及方式等内容,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二是由计划财务科牵头、办公室配合开展固定资产清理核查工作,全面理顺固定资产权属关系,清理出多余未使用的办公设备。三是经与大理市第十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原计划于8月14日按照双方认可达成的协议进行清退多余未使用的办公设备,因其它工作时间冲突,经双方协商清退时间延期至8月下旬。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研究谋划不够,对部门抽调或下沉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还不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彰显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28日第10次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总结上半年党建工作成果,研究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局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党员干部每季度开展交心谈心一次,相关谈话记录报办公室存档,截止8月9日,共收到谈心谈话记录14篇。三是7月制定并下发《怒江州民政局党支部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方案》,目前,活动正在持续开展中。四是加强对抽调下沉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下沉党员按月上交学习心得体会,领导下沉与他们交心谈心,时刻关注下沉党员思想动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见子打子、 被动完成任务的情况,党小组活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28日第10次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总结上半年党建工作成果,研究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怒江州民政局党支部7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党员结合民政工作及自身岗位实际交流发言并撰写心得体会。此后的主题党日活动至少安排两期以民政业务工作为主题的活动。三是开展了“红色故事大家讲”、“老兵讲在军营的故事”等党小组活动,丰富党小组活动内容及形式,充分发挥党小组活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怒江州民政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将其纳入《怒江州民政局规章制度汇编》于7月1日开始执行,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内容。二是7月26日第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党组成员开展对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学习,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召开了辣味十足的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很严肃的进行了互相批评。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滞后。多年未发展党员,对部分有入党愿望的同志培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营造氛围,积极发掘和培养,截止目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关于“对工会、妇女工作重视和指导不够,不能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工会和妇女小组开展活动少,活动场所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工会、妇女小组于6月完善了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推动工作。二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工会、妇女活动融入到党建活动中开展,截止8月9日,共组织开展活动5场。三是修订完善工会制度,修订完善了工会经费、例会、经费审查、请示报告、职工帮扶慰问、档案管理等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落实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业务工作要求多,对纪律作风要求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下发完善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要求相关人员按清单要求落实责任。二是于8月11日召开年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干部职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用心谋划少、过问不够,缺乏行之有效的盯办落实和监督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科室(中心)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党组成员抓好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上半年与分管部门人员进行廉政谈话1次,给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课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三是局党组成员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年度组织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5+1”主题党日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结合单位实际不够,缺乏吸引力和针对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干部职工学习日活动,各科室提供工作开展中的正反典型案例,开展学习,干部职工交流发言,一方面吸取经验教训,一方面促进工作,截止8月9日,共开展正反典型案例学习18次。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警示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党组选人用人会议记录不规范。党组最终讨论人事问题的记录简单,反映推荐、考察、征求意见等有关情况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28日开展了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选人用人会议规范记录的培训。二是7月26日第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党组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认识。三是全面梳理2021年党组会议选人用人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要素。四是严格按照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州直党政机关科级干部任免办法》的通知和《州委组织部科级干部任免指导手册》要求,做好党组选人用人会议规范记录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和全程纪实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如:公示情况、任前谈话情况、转正情况没有延续填写;2019年7月、12月两批次没有填写全程纪实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人事工作台账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严格按照要求归入局档案室。二是对后续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州直党政机关科级干部任免办法》的通知和《州委组织部科级干部任免指导手册》要求开展工作,并做好材料保管及归档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任前公示制度有差距。未按发出公示次日起算公示时间且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要求落实公示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人事工作台账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任前公示不足等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对下一步开展的人事工作严格按照公示次日起算公示时间且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要求落实公示制度,近期选拔人员干部中未出现类似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传帮带作用发挥和后续人才培养力度不足,一人一科或一人兼数职的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印发《中共怒江州民政局党组关于人员工作调整安排的通知》(怒民党组〔2021〕20号),调整科室人员配备,保障每个科室配备两名工作人员。二是建立公务员、事业人员、外聘人员的多层次用工模式,根据怒江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公职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对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进行季度考核。三是制定《怒江州民政局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方案》开展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工作,利用干部职工学习会议等载体,加强民政业务能力学习,截止目前,共开展业务培训3场次。四是建立岗位流动机制,每三年进行一次轮岗,打造业务多面手。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622820;邮政信箱: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龙江路137号州民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1790299336@qq.com。

中共怒江州民政局党组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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