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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9-03 11:22:46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委巡察办 语音阅读正文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25日至3月31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以下简称州林草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6月8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林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州林草局党组2021年来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情况,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二是认真组织召开州委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每一位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保密意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加强《保密法》学习和宣传教育,重点岗位配置保密设备,严格落实了各项保密制度。(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在干部人事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二是加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常态化教育,集中开展醉驾酒驾警示教育,签订严禁酒驾承诺书150份,强化法纪观念,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局党组书记与局处级以上领导、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四县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开展了廉政谈话,联合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林草系统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关于“‘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老科长和混岗多’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全面梳理全体干部职工情况,认真分析研判人才队伍及岗位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平级调整10名科级干部,提拔3名优秀年轻干部,通过考录新招录4名事业人员,进一步优化了干部年龄结构。二是进一步明确细化行政科室与对应事业科室工作职责任务,对相关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优化,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中对驻村干部给予倾斜,事业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认真开展2021年单位内部科室和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对排查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党组书记逐级审核把关,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0类214项。(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五)关于“‘新办公楼未完成工程验收、结算和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目前,新办公楼(怒江州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及森林公安技侦中心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六)关于“‘老办公区资产处置久拖未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完成老办公区面积测绘,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测绘公司的对接沟通,正加快处理老办公区与周边权利人的争议面积。(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二、其他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七)关于“对中央第十二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核桃价廉滞销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争取省级资金投入,在泸水市实施的“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已完成初验,进一步提升了核桃加工能力。二是实施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乡镇的实验示范、现场指导,完成提质增效5.1万亩。(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八)关于“对监察建议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林草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防范行业廉政风险的通知》,建立了四县市林草局、局各科室各单位每年梳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风险排查的工作机制,开展资金运行分析,强化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九)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加强单位暂存款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加快“怒江州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及森林公安技侦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及时结转调整有关会计科目,避免形成长期挂账。(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三、巡察“回头看”新发现的问题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十)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不够、落实‘排头兵’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怒江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安排意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每月读书日”和“每天学习一小时”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党日集中学习、职工大会每月读书日活动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不断提高“两江”流域生态修复质量,完成生态修复1.06万亩、“保生态、兴产业、防返贫”生态建设巩固脱贫成果行动造林3.12万亩。(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十一)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自然保护区创新管理。研究细化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实施方案,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实施云南怒江高黎贡山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持续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实施贡山三尖杉抢救性保护项目、怒江金丝猴习惯化持续监测与种群分布现状调查项目、姚家坪生物多样性宣教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完成光叶珙桐、秃杉、大树杜鹃的物候监测,启动实施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水段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贡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营房、公益林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建设(试点)等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完成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多个能力建设和濒危保护项目获批,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向省级反映、州委州政府汇报,争取解决云岭省级自然管护局办公用房问题。(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十二)关于“落实机构改革不到位、工作推进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转隶,任免了事业科室站所负责人。二是加强林政执法工作,林草执法已纳入全省综合执法改革整体谋划,兰坪县、泸水市已组建了林政执法机构,福贡县、贡山县与森林警察大队建立了执法合作机制,初步解决了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问题。三是加大林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深入开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执法行动,查处林政案件60多起。四是开展林草档案标准化建设,机构改革档案通过档案馆验收,明确了专职档案管理员,档案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聚焦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十三)关于“部分项目推进慢成效低、资金兑付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建设方调整地块20亩,补栽黄精苗木18000余株,加强种植管护,苗木成活率达80%以上。二是通过省、州、县工作组调查,全面摸清资源情况,制定了公益林调进和调出的调整方案,结合国家和省正在开展的公益林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工作,调整方案已纳入公益林优化方案待国家批复。三是贡山县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瞭望塔建设已完工并通过了县级验收。四是加快推进退耕还草建设,落实建设地块3500亩。(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十四)关于“担当精神不足、主动作为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研究中央、省委、州委关于贯彻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文件精神,切实严格落实精文减会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各类工作微信群、QQ群等清理工作,精心组织开展文风学风自查自纠。二是加快林地组件上报工作进度,多次到省林草局汇报对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情况,报件材料已上报省级36个。三是制定印发《怒江州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各县市制定了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州、县共同开展护林员履职情况抽查,加强生态护林员的动态管理,对履职不到位、不能正常履职的人员给予解聘和更换,做到护林员管理系统实时更新。(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十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林业草原建设项目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专家库制度》,为花谷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二是加大对移栽绿化苗木的抚育管理和管护工作,目前移栽苗木成活较高,长势良好。(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十六)关于“党组工作不够规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州委报告工作情况。二是修订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实行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会议分类记录、规范管理。三是强化党的意识,坚决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切实履行局党组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参会率不断提高。四是修订完善了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十七)关于“抓党建还不够严实、党建促发展作用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对机关党务工作的管理,加大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的指导,规范了党支部档案管理。二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前谈话、任职试用期”等程序规定,认真做好林业高级职称评聘工作,完成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是完善单位“学习强国”组织架构,加大督促提醒,全局“学习强国”参学率100%。(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十八)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研究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二是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的联系,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泸水市六库镇同心北路3号;联系方式:电话0886—3036817;电子邮箱:njlyjb0886@163.com。

中共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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