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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州委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9-01 11:10:28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委巡察办 语音阅读正文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31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6月9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向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3个方面17个巡察反馈整改问题。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其他3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另作说明。

一、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针对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学习中央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全面领会政策规定,准确把握工作要求。二是做到立行立改,及时建立了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怒江指示批示精神。三是拟定了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在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进行专题集中学习研讨,每次安排局班子成员和随机抽取科级干部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四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邀请州委党史办、党校讲师辅导学和干部职工研讨学等方式,促进学用结合,推动工作。五是着力提升党史学习教育实效。坚持每周一上午10:00固定集中学习制度,不断创新学习载体,6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缅怀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等党性实践活动,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锻炼,以担当的气魄和务实的作风服务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针对关于“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召开系统内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座谈会,强化日常沟通交流。严格执行党组会议重要事项事前沟通,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充分调动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使会议民主氛围更加浓厚。二是建立局务会议业务学习制度,坚持把农业农村政策业务知识学习作为局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了3次局务会议专题学习,截止目前,年内局班子成员外派学习12人次,外派干部职工学习及业务培训达156人次,强化业务政策学习。三是调整优化班子成员分工,于2021年7月13日局党组第15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党组及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进行了优化调整,班子成员实行互为AB角工作协调机制,凝聚增强工作合力。四是对标省委省政府怒江现场办公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州委州政府“一项活动、四大工程、五大行动”的工作重点,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2次专题听取汇报。同时,局党组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人事工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草果病虫害防控、产业发展、经济工作等重点工作,有计划的提交党组会研究推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针对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1年3月,机关党委3个支部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查摆问题,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并带头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机关党委第二、三、四党支部于7月8日至16日、第一党支部于8月14日分别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集中学习研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这一目标开展了讨论学习和交心谈心活动。二是严肃认真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过程中,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长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问题聚焦、原因准确、措施具体。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的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分别参与指导联系支部党员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确保活动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针对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以抽调、学习、顶岗、协助工作等名义长期借用的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2021年7月13日局党组第15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有9位长期借调在局机关的同志被调整回原单位或驻村工作队,有13名同志调整到州委州政府设立在农业农村部门的专项工作专班。二是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局党组于2021年7月6日组织了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层人事调整,调整人员涉及33人,平均年龄在42岁以内,比原来下降了5岁。三是深入研究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进一步优化“三定规定”中的重叠职能,进行人员整合,有9名同志尝试机关科室与局属事业单位合署办公试点,形成全局“一盘棋”工作格局。推行优化内部人员配置,优化岗位职责,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从源头上消除借调现象。四是局人事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云南省严格控制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关于规范州、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相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并加以认真执行。五是局人事科对全局干部的任用、岗位、编制等情况进行定期清理统计,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推荐,健全日常考察机制,规范完善任前民主推荐程序,从严确定考察对象。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积极向组织部门报备,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保障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针对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半年党组专题研究了2次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结合单位日常业务和中心工作,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局党组书记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下设4个基层党支部,每位党组成员联系一个党支部,形成抓好党建促业务、围绕中心抓党建的工作格局。二是积极发展党员,机关党委列出发展党员计划,上半年发展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对支部书记开展专题培训,严格审核入党积极分子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各党支部预备党员档案资料进行重新审核,对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和材料进行检查,确保资料真实、程序规范。加强党务公开,公开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程序,及时公开发展对象情况,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促进党员发展规范化。并提交机关党委备案。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均制定了学习计划,结合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员自学、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局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自联系支部的学习活动,全面提高党员综合素质。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六)针对关于“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6月21日召开第13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并修订完善《怒江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怒江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二是切实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1次党风廉政工作,主动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三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对分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谈心谈话制度,确保不流于形式。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员干部在严守党纪党规方面的教育和提醒,重点抓好日常管理监督。四是利用下乡调研、开会等契机,多角度、常态化,围绕产业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管理、产业风险、重点考核任务等工作对各县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把风险防控工作做在平时。五是持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组织收看了《政治掮客苏洪波》《永葆政治本色》等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深刻认识全州农业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恶劣影响、深刻教训以及对怒江农业农村系统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坚决肃清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时刻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其他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方面反馈整改不彻底问题

(七)针对关于“2017年6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抽查发现怒江州仍然存在‘名股实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工作专班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整改销号督促调研工作。截止目前,一是泸水市农投公司认定“名股实债”有3个项目已经完成整改(怒江山里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野猪养殖项目、泸水亩国都都开发有限公司合作豪猪养殖项目、怒江康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野猪养殖项目)。有1个项目(泸水上江镇付坝华兴养殖场合作高黎贡山猪养殖项目)经双方同意聘请昆明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金额为820251元。在固定资产划分及后期租金约定中,合作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现已诉至泸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4月29日法院已受理,目前还未开庭审理。二是“三个了之”项目未完成整改的11个:有4个项目已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原则,把项目扶贫资产交由农户自行管理,同时与农户签订了项目扶贫资产移交协议书和移交清单;有3个项目完成了整改;有1个项目(称杆乡玛普拉底村300亩黄精中药材种植项目)已经启动司法程序到泸水市人民法院,案件在审判中;有3个项目,涉嫌合同诈骗,已提交泸水市公安局进行经济侦查。三是继续举一反三,对全州四县市产业项目作全面梳理排查和“回头看”,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四是指导各县市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资产清查工作,及时移交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盘活现有固定资产,发挥带动效益。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本轮巡察“回头看”新发现的问题

(八)针对关于“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2021年7月13日局党组第15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整合乡村产业与绿色食品科、发展规划科、产业扶贫科、农质监科、后续产业办职能和力量,组建打造“绿色食品牌”办公室,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二是全力推进福贡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和州级100个“一村(乡)一品”申报创建,已申报认定省级以上“一村(乡)一品”4个,已完成15个州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挂牌。三是加快“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已完成9个绿色食品和8个有机农产品认证,正在推进10个绿色食品和兰坪乌骨绵羊、绒毛鸡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四是草果产业集群项目推进顺利,贡山县独龙神田草果加工厂项目完成投资676万元,泸水市草果交易展示中心项目完成投资5539.58万元,草果正气茶生产线项目完成投资1166.6万元,云南能投怒江州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号生产线技术改造和2号生产线建设完成投资2477.99万元,4个项目均已通过州级验收。五是正在推进州级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双认证”工作,预计8月下旬向省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贡山、兰坪两县检测机构已经完成县级验收,正准备组织州级验收。

完成情况:已完成。

(九)针对关于“推进深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有差距,机构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深化农村改革方面:一是加快推进的“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事项,起草了贯彻落实方案《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实施方案》,已完成州县征求意见并上报,待州委农村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召开,在会上提交审议通过后可下发贯彻落实。二是其他未完成改革事项,待2021年内省级政策出台后3个月内完成。

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与州委编办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改革,提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效果,扎实推动依法行政。二是积极争取州级配套机构设置,于2020年5月向州委编办申请增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科获批,并安排了负责人1名。三是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完善县级执法大队机构建设,抓好职责重构、机构重整、人员重配后运行机制的优化完善工作,加大执法车辆、装备设备等保障,加快建成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四是目前正在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协调沟通,争取2022年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针对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修订完善《中共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党组会定期研究,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上半年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同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落实巡视巡察意识形态整改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集中分析一次,并作出相应安排部署。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一)针对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农村宅基地联审工作机制,全面推开审批工作。截止2021年6月底,已收到宅基地申请的有26个乡镇,收到审批宅基地申请户数为1141户;二是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排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截止2021年6月底,排查出 “村民乱占耕地建住房”案件数为8个,已处理结案的案件数为8个;三是2021年2月开始,修改并基本完善了《怒江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州级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部门、县(市)党委、政府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工作。

2.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一是目前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1412家,从2021年7月起至12月底,持续开展“空壳社”清理行动。二是按照继续开展“空壳社”清理工作的要求,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务信息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开展“空壳社”清理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三是结合实地问询合作经营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认真研究制定拟采取措施、整改计划,制作台账,形成专项清理明细表。四是对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空壳社”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协商。

3.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一是争取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巩固脱贫攻坚项目库,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资金,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三农”及乡村振兴考核内容。二是2021年,省厅下达建设任务4.1万亩,针对怒江的实际情况,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已经专题向省农业农村厅作了汇报,请求调减怒江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数。目前正组织各县市再次认真排查梳理。三是积极引导能带动产业扶贫的经营主体参与农田建设,提高组织化和产业发展规模化程度。四是继续强化督查抓推进,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平时督查工作内容,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市),及时督促改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二)针对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到位,履行行业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实施项目清单管理,全流程监管。一是贡山县生猪养殖项目于6月1日启动建设,贡山养猪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现已完成三通一平,正在筑挡墙和建设圈舍,完成投资602万元,预计10月底可完成硬件建设,12月投产。泸水市山羊养殖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的60%,累计投资1100万元,近期可完成建设任务。二是珠海帮扶怒江中蜂养殖项目。成立珠海帮扶中蜂养殖项目后续跟踪工作组,加大对已实施完成的中蜂养殖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目前每个中蜂养殖点中蜂养殖数量不足的及时补箱,补足数量。督促怒江何佰中蜂养殖有限公司在2021年10月30日前对各中蜂养殖场点、户,按蜂群数量要求补齐蜂群,由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验收后,及时兑现项目资金。同时,将借鉴贡山县的开展中蜂保险经验,积极开展中华蜂养殖保险,不断扩大蜜源植物种植,提高中华蜂的存活率、繁殖率、产蜜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三)针对关于“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两个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党组总负责,巡察“回头看”以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5次,要求主要领导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带头领任务、抓落实,直接负责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人员分别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整改方案,分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结合实际,长短结合,着力在时效上下功夫。紧盯整改重点难点,细化工作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对号入座,分工协作。做到问题整改逐一对标对表,逐一调度推进、逐一对账销号。三是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整改工作履行责任不到位、整改工作不落实、报送材料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员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严肃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效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制定落实整改监督工作汇报、进度推进、整改台账、督查问责工作制度。对不履行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要求、搞虚假整改的严肃进行批评指正。四是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对巡察“回头看”发现反馈的问题,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短期见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举一反三,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确保常态长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四)针对关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不适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干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管人才”的要求,定期听取人才工作建议情况,明确人才支撑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把人才建设与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上半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人才工作8次。二是着力培养青年干部,促进干部向基层流动。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选派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实践农业生产、与农民打交道、为农村谋发展。2021年,选派1名副局长为大队长,7名干部赴两个挂联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36名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开展“专家团”科技服务助推乡村振兴。三是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21年,从上海市引进副局长1名,招录省委选调生1名,招录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0名本科,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3名(目前正在推进)。上半年,全州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种养大户、农村致富带头人等235人次。四是加强人才梯次配置,科学谋划人岗编配,专注年轻干部的培养,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强化业务的“传帮带”,逐步充实人员,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五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农业专家的作用。局党组及时召开副高级以上专家工作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明确正高级以上专家列席局党组(扩大)会议及相关活动,常态化安排专家团队参与调研活动,指定试验田,让农业专家在产业振兴的最基础一线贡献智慧和力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6-3622911;地址:泸水市六库镇怒江大道381号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子邮箱:25939130@qq.com。

中共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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