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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8-30 16:02:50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委巡察办 语音阅读正文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6月9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没有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职责。对下级部门工作指导不到位,‘一水两污’等项目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对标实现乡镇镇区“两污”处理的全覆盖目标,计划实施44个“两污”项目,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9个,污水处理设施25个。目前,19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工15个,开工率79%;竣工5个,竣工率26%。25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工22个,开工率88%,建成4个,竣工覆盖率16%。二是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2021年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重点支持各地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有对怒江州等地区给予全额补助的政策规定。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各县(市)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多种融资渠道解决项目资金缺口。三是强化统筹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县(市)项目建设的指导,优化布局,通过乡镇自建终端处理设施和共建共享的方式,有必要的可采取跨县市共建共享等多种方式达到有效覆盖的目的。统筹建立跨乡镇共建共享的运行管理经费的分担、投入、协调机制,强化运行管理。加大对乡镇两污项目运行的资金投入,确保正常运行。(整改情况: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2.关于“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傈都半岛业主反映的附属工程未完善,未竣工验收,未按要求交付铺面等问题需及时协调有关单位予以妥善处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协调督促,加快项目推进。整改期间,多次与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怒江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怒江诚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建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进行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项目清算和推进情况,督促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配合管理人加快项目报规工作。2021年6月23日泸水市规划局向管理人提供了报规文件资料清单;2021年6月25日,管理人、设计单位(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泸水市自然资源局从事规划方面的具体负责人员在昆明市金泉大酒店召开沟通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傈都半岛”一期项目复工续建工程规划的相关问题;2021年7月2日管理人出具了《“傈都半岛”一期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初稿;2021年7月12日,根据管理人的修改意见,设计单位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向管理人出具《“傈都半岛”一期项目规划方案调整》修改稿;2021年7月13日,管理人就《“傈都半岛”一期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向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已将相关规划材料提交泸水市自然资源局。二是实地调研座谈,分析解决困难问题。2021年7月22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召集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怒江诚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同到项目实地进行了调研,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在听取管理人工作情况汇报的同时,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三是主动服务,协助对接相关事宜。2021年7月23日,我局与管理人一同,到相关部门对项目涉及的人防、消防、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初验等问题点对点进行咨询和查找相关资料。(整改情况: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二)点穴式巡察州人防办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不力,人防工作弱化、边缘化”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怒江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挂牌机构领导职数的通知要求,经党组会议研究,报请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及时任命一名副局长兼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专职负责人防工作。二是组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三是及时传达学习2021年度全省人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易地建设费管理不当,人防经费存在统筹使用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7月2日在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人防易地建设费多收减税降费及历年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返还事宜,会议明确已统筹的易地建设费采取逐年整改的方式进行整改。其中2021年8月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安排2021年人防易地建设费用于人防警报器建设。(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项目审批工作滞后”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加强落实政策执行力度,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提醒四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办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人防审批手续,截止目前,贡山、兰坪已完成,泸水市、福贡县已派出相关人员赴两县市督促指导。(整改情况: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三)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往来账项长期挂账190351.28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现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制定了《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补齐制度管理漏洞。二是成立工作组,到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资金追回工作,云南省规划设计院长期挂账50000元事项,经多次沟通协调,该单位已于2021年7月30日开具发票,支出实事成立,已销账;怒江电力集团泸水分公司长期挂账20000元事项,2004年10月26日我单位支付给怒江电力集团泸水分公司的输电路线工程变压器安装费用20000元,经当时项目负责人核实,支出实事成立,待开具发票后,做费用支出处理。六库水厂长期挂账23570元事项:因工作需要1998年成立了怒江州建设局供排工程指挥部负责实施新水厂建设项目,并设立了财政专户独立核算。2002年1月31日施工方向怒江州建设局供排工程指挥部缴纳工程保修金23570元(保修期到期后退还施工方),保修期到期后由于指挥部无资金退还施工方保修金,经领导批示,2003年2月19日从我单位账户中代垫付退回施工方保证金23570元。2003年水厂建设完成,指挥部将该项目账目和债权债务全部移交给怒江六库给排水有限公司,该公司也对该笔债务相应做了应付账款核算。我单位已发函至怒江六库给排水有限公司要求将垫付保证金归还我单位,但由于该资金挂账时间长该公司已在2016年将该笔债务做了冲销处理,且目前该公司已改制,资金被上级公司归集,资金困难,向我单位申请豁免垫付的保修金。鉴于以上情况,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对于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目前已向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函,待复函后执行。三是加强财经纪律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资金支出,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客观、真实、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事项,从源头堵住问题漏洞。(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巡察“回头看”新发现主要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州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放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首位,广泛组织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新形势、新任务,找准定位,创新思路,推动工作。已经制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不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党组和班子成员先后在局里和挂包帮联系点上专题党课2次,2021年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史晨读56次。二是认真履行行业职能职责,有效发挥监管职能责任,强化政策宣传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策宣传。6月23日、7月23日对粒述咖啡庄园项目(怒江元吉房地产有限公司)、怒江尚城项目(怒江峡谷地产有限公司)进行项目调研和政策宣传。强化督导约谈。针对傈景名苑项目(怒江城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期未交房问题,我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于7月5日到项目实地对其进行约谈提醒。严格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7月15日、7月23日对泸锦星城、倾城一品和奥莱小镇三个房地产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违规开发问题联合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同进行处理处置,要求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相关企业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党组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决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履职尽责。以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推进。截至目前,2019年全州棚改任务指标为900套。改扩翻建已完成588套,正在施工24套;泸水市上江片区拆除重建共290套,已签约11户。2021年7月29日召开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1年上半年工作调度推进会,在会上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对泸水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并提出了加快推进的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1年下半年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各县市责任。二是2020年州人民政府下达启动开工20座城镇停车场建设。截至目前,全州已完工5座城镇停车场,开工6座城镇停车场,启动拆迁等前期工作6座城镇停车场。三是2021年6月30日发文《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公租房承租人条件复核和转租转借行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市完成对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准入条件进行复核,并完成对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的专项排查整治。截至7月30日,为期一个月的排查整治结束,泸水市疑似有转借行为的居住对象有5户、房屋闲置1户、群众举报1户。其中房屋闲置的1户,已责令退租,现退租手续已完成;其余6户正在进行取证核实,待核实情况属实后,将及时进行清退处理;贡山县已查出5户转借,其中一户已于7月26日退房上交钥匙,其余4户已责令8月底之前退出。不符合条件的2户,已于7月21日和7月29日退房上交钥匙;福贡县经过逐户核对居住人身份信息,没有发现转借行为的居住对象;兰坪县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2户,并已予以清退。四是结合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方案”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通过回头看,指导各县组织乡镇按照农危改档案管理模板对照梳理,完成档案查缺补漏整理工作,正在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归档。(整改情况: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二)聚焦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充分酝酿,集思广益,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杜绝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现象。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召开党组会均提前制定会议方案,明确出席、列席人员,并按规定认真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重大资金支出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修改完善了《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三是加强对下级党组日常监督和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科室责任。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局务会议研究,每次下乡指导均发通知,明确工作指导的方向,与县市一起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7月29日,以州人民政府名义召开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1年上半年工作调度推进会,在会上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并指出了工作短板和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了部分县市住房保障审计整改工作,并安排部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四是强化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敢于“红脸出汗”,经常“咬耳扯袖”,切实把教育提醒、监督检查、执纪问责贯通起来,把惩治震慑力、制度约束力、组织感召力叠加起来,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思想、制度、机制上进一步拧紧党风廉政建设“总开关”,始终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健康肌体。8月2日周一工作例会上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日常提醒谈话,强调纪律和规矩,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日常教育管理。(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完善党建制度,修改完善了《基层党组织、党小组及书记、委员的主要职责》《“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等17个党建基本制度。二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开展党组织活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让谈心谈话真正落到实处,8月份各支部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并长期坚持。三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重点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增强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制定并印发了《中共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中共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并认真落实。(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关于“财务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现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制定了《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补齐制度管理漏洞。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了记账凭证、各种费用报销单审签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报销”的管理程序实施,实行“副职分管审批”制度,重大支出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审批;差旅费在公务之家APP上进行规范报销。三是加强财经纪律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资金支出,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客观、真实、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事项,从源头堵住问题漏洞。(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文件审核制度措施。并对以党组或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名义发送的文稿。提出了具体审核标准。二是严格执行文件审核制度,压实各科室责任,不断提高文稿质量,强化办文质量。对办公室审稿的重点,各相关科室审稿的重点作出了具体要求。并对上行文,下行文的审批权限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进一步强化学习,提高公文及文稿质量,采取科室负责制度,要求每个科室对科室草拟的材料负责,分管领导认真审核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问题。(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5.关于“制定出台重要制度不规范、不严谨,议事事项内容权限界定不明确,缺乏操作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对《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守则》进行修改完善,特别是对会议制度中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干部职工大会等内容作了重点修改,重要制度及时报请党组会研究,并按要求严格执行。(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加强机关党组织的科学管理设置,改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形式,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每年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党组、党总支将发展党员列入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把思想成熟、有上进心的干部职工吸收到党组织中。7月1日第一党支部确定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7月1日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一名干部向第二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州规划设计院3名同志有意向向党组织靠拢,党组、党总支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认真指导好支部开展党员发展事宜。三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开展党组织活动,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按照党支部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监督。7月底,各支部均按要求认真组织召开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和党员大会,一至七月各支部共召开支委会议14次,党小组会议14次,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2次。(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任前公示时间。按照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要求,认真落实。二是强化学习,规范干部考察过程中的记录。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时,选取干部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的党员作为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开展考察过程中考察组组长要对考察过程中存在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考核材料规范准确。三是加强党组记录人员的培训力度,按要求全面规范体现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关于“未按照党的档案管理政策法规规定完成档案移交工作”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6月21日召开党组2021年第15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档案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学习,压实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责任,按要求积极整改,完成机构改革以前的历史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工作,消除存量,对新产生的档案按要求及时归档。目前2002年至2006年档案已完成收集整理。(整改情况:持续整改,正在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622717;电子邮箱:327607335@qq.com。

中共怒江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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