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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打通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纪法衔接“通道”

2021-03-11 20:34:08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纪委州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日前,怒江州纪委监委、怒江州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常态化通报曝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打通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纪法衔接的“通道”,通过常态化公开曝光公安机关执法中查处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通知》强调,各县(市)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沟通对接、协调协作,建立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互联互动、相互协作、快速联动的常态化机制。公安机关要扎实开展对酒后驾车、赌博、嫖娼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的整治,将查获(处)的公职人员、党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的问题报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移送行政处罚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任务分工,及时对公安机关收集的问题进行身份认定,开展通报曝光,并分流处置公职人员、党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的问题线索。

为做好统筹协调,该州还成立了集中通报曝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通报曝光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相关事宜。

“宣传部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怒江纪检监察网、‘廉洁怒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跟进报道工作开展情况,第一时间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努力营造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州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如是说。

从4月份开始,该州各县(市)纪委监委将常态化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的公职人员、党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的问题线索,并开展通报曝光和线索处置工作。(周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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