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贡山县纪委县监委消息:经查,袁建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用公款购买土特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工作经费,长期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审批同意拨付项目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使用专项经费、应上缴款用于支付单位接待费、工程款等,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冲销单位账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袁建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