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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0-12-17 16:29:33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委巡察办 语音阅读正文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23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6月10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建设方面问题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学思践悟、入脑入心入行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来要求,确保全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一个声音、一个调子、一个提法。二是及时修改局党组议事规则内容中表述不规范的问题,规范了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认真制定学习方案,并提前将方案印发中心组成员,对自学内容、集中学习内容、研讨主题作出明确要求。三是严把研讨关。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班子成员的研讨提纲需提前报局党组书记审定,以确保自学环节的学习效果。目前,共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支部共开展12次主题党日学习活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例会10次,人均撰写心得体会1篇以上。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书记带头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沟通协调,通过集中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增进了班子的团结统一,形成工作合力,班子整体效能明显提高。二是积极探索机关事务发展途径,完成了州财政局职工食堂的社会化改革、签订了州级机关食堂的不对外经营协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会议服务项目等,机关后勤服务基本实现了社会化。三是修改完善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界定党组会议议事事项和班子会议议事事项,把“三重一大”议事内容纳入党组议事决策事项。四是进一步加强民主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与集中的高度统一,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五是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六是在选人用人、人事调整过程中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执行,做到酝酿充分、一个环节不能少。

(三)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乏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吃透上级指示精神,坚持以上级指示精神指导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二是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全面推动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在二次局党组会议中,分别对机关食堂改革、食堂食材定点供应、接收国有资产的盘活进行了专题研究。三是积极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并下发了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文件,并接手对国有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目前已处置两个部门申报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四是组建了工作专班,全面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划转工作,截止2020年12月,完成12个单位29宗土地的权属划转工作、5个单位完成部分资产划转,其余9个单位因历史遗留原因尚未划转。五是认真编制了怒江州《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点,精心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节能体验日活动,期间共悬挂标语4幅、粘贴宣传海报200份、发放宣传单1500份,LED屏滚动播报10条标语一个星期,申报(2019-2020年)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家,完成22家州本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的申报工作。7月份对州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了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了公共机构能源能耗消费统计,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建设规划工作。六是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挂联工作,强化工作队管理,确保挂联帮扶工作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形成良好的挂联帮扶机制。完成了新寨村65户农危房改造清零任务和梅子树美丽村庄示范点打造工作,并通过加强对农户种养殖产业发展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了农户自我造血能力,巩固了新寨村脱贫成效。

二、关于思想建设方面问题

关于“党组织理论武装工作抓而不实,成效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了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每次集中学习,都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研讨主题,截止11月份共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二是实行支部书记负责制,严格执行周五例会学习制度,从严认真审查党员干部学习体会文章,杜绝照搬照抄、网络下载等问题。三是通过认真开展“5+1”系列活动,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模式,采取交流发言、党组书记评议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确保了对党的理论知识做到真学真会,对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及相关概念,采取检查笔记和交流提问等形式加以巩固掌握。

三、关于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一)关于“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规定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工作手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管人选人用人规定精神学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确定专人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及时纠错纠偏。二是通过加强组织人事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选人用人文书档案归档工作水平。7月底前,已安排专人对近年来选人用人相关档案规范资料进行规范,查缺补漏,确保档案材料真实齐全准确归档,并通过了州委组织部的审核。

(二)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重形式、轻质量的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制度,从局党组领导班子做起,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二是通过补选,由党组书记任党支部书记,全面加强和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以抓党建促作风建设,创建机关后勤服务党员先锋岗,树立标杆和榜样,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对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责任清单重新进行了梳理,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四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启动发展党员程序,开始动员符合条件的年轻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目前,已有1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三)关于“制度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制度全面进行一次梳理,结合新时期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新要求和省、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改革后的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对制度体系进行修订,计划在2021年度出台新的制度汇编。二是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事前审批制度、内控制度、重点项目建设、采购推进工作制度,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经费使用逐项列入党组议事规则中,明确党组审批界定事项和额度,做到会前有通知、有会议方案、议事事项清楚,会后有会议记录或纪要。三是建立了党支部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制度,补齐了缺项,完善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制度。四是按照州直机关工委要求,结合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实际,修改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党支部书记负责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网络下载、照搬照抄现象发生。

四、关于作风建设方面问题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局党组领导班子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带头,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安排部署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召开了述职会议,加强了监督检查,做到了安排部署的工作件件有着落,确保了各科室职能职责履行到位。二是6月中旬对四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及会务服务工作人员开展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11月20日至23日组成调研组赴泸水、兰坪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了工作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

(二)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会议和文件制作质量,增强目的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并督促四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

五、关于纪律建设方面问题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机制,广泛征求意见,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必须征求行政中心“四办”和常委单位办公室、四县市服务中心意见建议,同时做到“四必谈”,通过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形成意见清单,会中发扬民主,确保党员真正表达个人意见建议,提高相互批评意见的质量,做到结合实际、意见中肯、有辣味,加强会前学习,严把材料关,杜绝网络下载或照搬照抄。二是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必须向全体党员征求意见建议,支委班子对意见建议严格把关,确保批评意见全面客观。

(二)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到位,谈话提醒没有针对性,没有做到真管真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严字当头,务实重行,把谈话提醒常态化,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开展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转化为大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真正做到真管真严。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中心负责人、领导班子与党支部支委委员和党小组组长、局主要领导与近年来受到党内处分干部职工开展1次谈心谈话,开展“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攻坚克难”集中谈心谈话1次,分管领导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2次,党内谈心谈话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1次。

(三)关于“开展日常警示教育不够”的整改情况

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周学习例会、“三会一课”,线上线下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等方式,积极开展了日常警示教育。8月份,结合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及段跃庆、侯新华流毒影响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撰写和交流体会,深化了对白恩培、秦光荣、仇和及段跃庆、侯新华等违纪案件的恶劣影响及其危害性的认识。

(四)关于“领导班子分工、党内行文不合规,存在党外主要领导分管党风廉政工作,以行政便签代替党支部行文”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充分认识规范党内规范行文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对党内文件的印发必须以党组文件并经党组书记审核签批后方可印发。二是安排人员到州政府学习公文行文业务知识,提高了办文质量,2019年成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后,类似问题已得到纠正。

六、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细化责任内容,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事务工作同部署、共落实、齐推进,从2020年起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020年2月19日,召开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暨专题谈话和廉政集中谈话会;4月9日,召开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签订了责任书;4月29日,召开了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会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机关事务管理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二是结合州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实际,重新签订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修改完善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凡党组召开的“三重一大”议事会议,都向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组报告,并邀请相关领导参加会议,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6月23日,邀请纪检组参加局党组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7月10日,邀请纪检组参加局党组第九次扩大会议;7月31日,邀请纪检组参加了局党组“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26日,邀请纪检组参加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机关食堂运行模式研究不够,精细化管理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营运资金缺口大”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排查和完善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廉政风险点,加强重大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二是通过深入研究财政局机关食堂的运营模式,积极向州财政争取资金弥补,加强精细化管理,切实解决运营亏空问题。三是提前研究谋划州级行政中心机关食堂2021年3月承包期满后的运营模式,做到无缝接轨,向州级干部职工提供优质餐饮服务。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明确班子分工,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杜绝非分管领导代签报销凭据情况发生,将慰问非单位职工的慰问金退回工会经费账户。二是规范财务管理,杜绝白条报账,通过对六库城区食材供应市场进行调查,6月份与第三方签订食堂物资供应协议,所有支出均开具电子正规票据。7月份已再次向州财政局致函,要求将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上缴国库,同时已将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七、关于巡回督导、审计反馈意见整改方面问题

(一)关于“中央第四巡回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着力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划转工作。截止12月,已完成12个单位29宗土地的权属划转工作、5个单位完成部分资产划转其余9个单位因历史遗留原因尚未划转。二是拟定《怒江州社会汽车租赁企业纳入公车信息化平台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并于6月份提交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待审议通过后及时组织实施。

(二)关于“州审计局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彻底”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17年以来,我单位全面加强了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杜绝了类似情况的发生。二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履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都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下合法合规组织实施。三是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相关事项专项审计意见的整改报告,已于8月份向审计局补报,并向社会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888999;邮政信箱:泸水市六库镇同心北路5号(州级行政中心综合楼机关食堂四楼406办公室);电子邮箱:517060190@qq.com。


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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