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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监督,注重叠加增效

2020-11-15 09:47:00 浏览:{{ hits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语音阅读正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健全监督体系方面肩负重任。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使监督体系不断健全、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推动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图为怒江州老姆登村村民靠种植茶叶走上致富路。高玉生/摄

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实现1+1>2监督效果

今年国庆前夕,交通运输部传来捷报:全国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的“两通”兜底性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交通扶贫取得决定性进展。

成绩的背后,离不开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的合力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交通运输部“交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底”等问题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加强整改监督,不仅深入贫困地区开展督导调研,同时对业务司局政治站位不高、“两通”底数不清等重点问题及时向部党组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全力推动问题解决。

如今,这样的事例正越来越多地出现。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由前期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全面推进、积厚成势,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新阶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打破各项监督之间的壁垒,努力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实现监督职责的再强化、监督力量的再融合、监督效果的再提升。

不仅“四项监督”的关联互动性在明显增强,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也正在相互贯通、形成合力——

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有机贯通、同向发力。“我们和财政监督部门建立了线索移送、联合分析研判等多项机制,可以快速移送问题线索并监督后续处理过程。”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该组办理了派驻机构深化改革后的第一起留置案件,被留置对象伪造大量财务凭证,聘请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审计却均未发现异常。该纪检监察组及时将该问题移交财政监督部门,最终查实了审计过程违规问题,对会计师事务所发函,责令该所严肃整改。

舆论监督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抓手,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武器。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深挖细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针对媒体反映的网约车乘客遇害、ETC 扣费不准确、上海虹桥机场跑道入侵事件责任人员未经立案给予处分等,及时梳理调查相关问题,全面督促整改,回应社会关切。四川省岳池县纪委监委针对当地《阳光问廉》曝光的廉租房分配管理乱象,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清退违规租户154户,让有实际需要的家庭如愿以偿。

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确保监督有序有效推进

推动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不是各项监督简单的“物理叠加”,更不是要对监督权力进行重新分配,而是要在坚守各自监督职责前提下打破壁垒、形成合力,更好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

从这个意义上说,既要强化“接”的意识,更要加大“统”的力度。正如四川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所说,要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有的强化纪委常委会的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四项监督”协调机制,在力量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制度共建等方面打通堵点、联通断点;有的进一步规范衔接协作流程,严格程序、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推动“四项监督”衔接更加规范顺畅高效……

以上海市松江区为例,该区确立了区纪委常委会整体规划和综合指导机制,深化完善推进监督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区纪委监委机关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派驻机构加强联系指导,与巡察机构加强沟通协作。以“四项监督”联席会议为载体,拟定监督年度项目,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制度,调查研究如何对工程建设、政府服务外包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

在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方面,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在确保政治方向正确的同时,使各项监督制度形成合力、相得益彰,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

2019年10月至11月,国家统计局对部分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开展了首轮统计督察,着力治理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在此次督察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列席会议、定期会商、约谈督促、调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统计督察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监督建议,确保督察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平稳有序推进。“从如何通过谈话发现问题线索,到不同类别的问题线索如何区分、怎样移交,纪检监察组都为我们提供了很大帮助。”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这次统计督察,进一步深化了双方的协作配合,更好地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

完善制度机制,让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深入推进、常态长效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并非一朝一夕之功。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一、第六监督检查室等单位开展的调研发现,在工作机制层面,“四项监督”贯通融合还不够到位。重庆市纪委监委的调研也表明,一些地方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机制不够完善,统筹各项监督贯通融合的制度大多较为原则,在监督主体之间哪些需要衔接、与谁衔接、怎么衔接、达到什么效果等方面,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这些问题都在提醒,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深入推进、常态长效。

“我们在打通统筹衔接的断点、堵点、盲点上下功夫。”江苏省纪委常委、无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唤春介绍,当地探索建立了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力量调配、效果评估等四项机制,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纪委监委负责对“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成效进行定期考核,给出评估结果,特别注重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形成工作闭环。

还有不少地方建章立制,保障监督贯通融合顺畅开展。例如山东省德州市纪委监委就制定了《关于建立“四个监督”贯通协调体系的意见》,明确了贯通监督的责任分工、增强监督联动实效的具体方式等,为着力构建职责清晰、衔接有序、贯通有力、运转高效的监督贯通协调体系夯实基础。

监督贯通融合是过程、效果是根本,重在效能转化,必须通过充分深入的成果共享共用,有效解决监督覆盖不全面、成果运用有缺失等问题。正如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世海所说,要强化效能意识,重点在研究决策、建章立制、评价班子、选用干部、评先选优、兑现奖惩等方面,切实用好“四项监督”工作各项成果,以监督成果最大化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

推动“一盘棋”全面治理,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仍需深入探索。不断健全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将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要求,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习惯规范、公正、干净地用好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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