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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司法局原局长许丽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0-11-05 10:48:15 浏览:{{ hits }} 来源:贡山县纪委县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据贡山县纪委县监委消息:日前,经贡山县委批准,贡山县纪委县监委对贡山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许丽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许丽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单位公用经费及设立“小金库”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土特产;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长期向服务对象借款;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向民营企业发放小额信贷,把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亲属聘为司法辅助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资金,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贡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贡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许丽琴开除党籍处分;由贡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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