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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怒江州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2020-07-23 19:25:38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统计局 语音阅读正文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怒江州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17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怒江州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没有结合统计工作落实落地。”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3月份以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6次,主题党日5次,党员大会3次,党小组会8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给独龙江乡群众的回信精神,深入学习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切实抓好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办法》《预防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的学习贯彻,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习活动,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提高理论学习的成效。

  (二)关于“开展党内生活不严肃。历年来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不广泛,开展相互批评辣味不足、要求不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在党员参与、支委研究、局党组审议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在筹备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各县市统计局、州级各部门、挂联点“三委”班子和局干部职工意见建议,按照“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交心谈心,确保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材料辣味足、内容实,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开门见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

  (三)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个别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大局意识不强,看齐意识有待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文件力度不大,真正将责任压力传导到每位党员身上、落实到末端的力度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会议、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强化党员和干部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二是反复组织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州实施意见,结合国务院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强化对统计改革的领导,成立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组,细化整改责任,确保每个科室都参与到整改全过程。

  (四)关于“统计监督工作缺失。州县(市)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尚未健全,统计执法专门人员紧缺。”的整改情况

  经与州编制办对接汇报,州委编办正在会同州统计局就理顺州级统计执法监督职能有关事宜作进一步研究,拟将州统计局的法规科分设成统计执法监督科、设计管理科,核定正科级职数2名。

  (五)关于“聚焦主责主业党的全面领导政治站位不高,局党组‘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抓大事、议大事、管大事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研究决策不严肃,议事决策事项中议而不决较为普遍。”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遵守议事规则和程序,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能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六)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不全面、不均衡,对依法治统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持续完善统计规章制,2019年11月以来,先后制定《怒江州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怒江州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怒江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制度》《怒江州统计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怒江州统计局各统计专业岗位数据质量责任规定》和《怒江州统计资料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制度。二是认真开展国务院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从政治上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瞄准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带动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七)关于“存在非中共党员作党组会议记录和党组会议记录多年、多册拼装现象。”的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坚持党员干部做记录、按年度做记录。

  (八)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州统计局坚决响应州委州政府号召,克服单位统计体制改革任务艰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干部职工老龄化严重、人员不足等情况,2020年,选派1名副局长到兰坪县背包工作队开展“背包上山、牵手进城”行动、1名副局长参与泸水市鲁掌镇鲁祖村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1名副局长到泸水市大墩子安置点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小分队”工作、新派2名优秀年轻党员女干部驻村扶贫、1名总统计师参与全州的脱贫攻坚普查试点工作,全力以赴决战决胜怒江脱贫攻坚工作,局党组全力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做到与原岗位脱离,解除驻村同志的后顾之忧,一心一意沉下去、专下心、通政策、熟扶贫,全力做好人财物的保障。二是挂联点洛玛村在2018年顺利脱贫出列的基础上,扎实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基层党建基础进一步夯实,各项扶贫政策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加强安全饮水、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和农民人均收入等重点问题排查整改,防范“四类群体”返贫,大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在稳扎稳打中不断培浓洛玛村文明新风尚,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目前,通过走访排查,洛玛村179户建档立卡户中,有169户年人均纯收入预计可超过4000元,10户通过兜底措施解决,已经达到“户户达标、村村提升”的目标。三是局班子成员确保每月至少到挂联点洛玛村开展一次实地入户走访、交心谈心,听取一次挂联点驻村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开展村民述职评议等活动,组织村干部、党员、小组长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和成果巩固,以必胜的信心决心,将感恩教育内容贯穿于工作始终,持续开展扶贫暖心行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九)关于“对扫黑除恶知识组织进行专题宣传、讲解的力度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学习一次;二是开展“数据腐败”背后“四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基本政策没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整改情况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等重点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融入日常,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二)关于“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抓得不严,学习方式方法单一,集体学习存在时紧时松和被动应付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党员监督管理。二是制定支部2020年示范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分批次组织干部职工到保山市云南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开展示范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先进、当先进、做贡献”(示范教育工作因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因疫情尚未开放,故未完成,待基地开放后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三是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力度,要求班子成员亲自撰写心得体会和交流材料,上半年,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完成理论学习心得体会25篇,提交调研报告5篇。

  (三)关于“抓思想政治工作认识、定位不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淡化。”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队伍建设方面的研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局党组成员与全局党员、局班子领导与分管领域干部职工、局党支部书记与支委、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梳理《中共怒江州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在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责任,班子成员以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深入开展与分管领域党员和干部职工的交心谈心和廉政谈话提醒,局党组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52人次,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以上,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急,及时处理和化解苗头性问题。

  (四)关于“班子成员没有正确处理统计业务工作中亲自部署亲自抓”的整改情况

  一是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加强个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做工作和学习的带头人,3月以来,班子成员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14人次,参加交流发言14人次,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亲自抓亲自部署,教育、管理、监督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人员。二是班子成员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队伍建设方面的研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局党组成员与全局党员、局班子领导与分管领域干部职工、局党支部书记与支委、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特别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制定了《怒江州统计局系统运维管理制度》《怒江州统计局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怒江州统计局网站管理办法》《怒江州统计局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用好“学习强国”“云南省干部在先学习学院”“法宣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三是规范管理意识形态工作台账。

  (六)关于“落实文明单位创建有关宣传阵地宣传较弱,宣传内容长期没有更新。”的整改情况

  根据《2020年怒江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我局实施方案,调整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了9个工作小组,明确每个工作小组责任,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到人。对部分老旧的宣传栏、宣传画进行更新,完善了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示范建设、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宣传内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重形式、轻质量。”的整改情况

  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3月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6次、党小组会8次、主题党日5次,讲授党课5次,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规范会议记录,利用“云岭先锋”APP实行“三会一课”网络签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二)关于“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少,学习方式比较单一,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建理论学习兴趣不浓,参与热情不高。”的整改情况

  策划制定《怒江州统计局党支部开展“学先进、当先进、做贡献”示范教育活动策划方案》和《昆明市统计局怒江州统计局统计干部定期学习调研、实践交流活动实施方案》,搭建支部党员和统计干部学习交流平台,以丰富活动内容为载体,促进支部党员和统计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交流工作经验、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统计管理和服务水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部示范教育活动推迟开展。其他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存在差距,党建工作台账资料未进行规范整理。”整改情况

  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共17项,从制度层面明确党支部建设的相关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日等制度,通过支部书记召集支委会议,明确由组织委员总负责、其他支委、党员配合的党建台账规范工作机制,扎实推进2020年局党支部党建工作台账规范化、标准化。

  (四)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有关台账资料不全和装订不认真,出现错页、倒页现象,国家公职人员廉政档案一些表现出现漏填。”的整改情况

  通过支部书记召集支委会议,明确由组织委员总负责、其他支委、党员配合的党建台账规范工作机制,扎实推进2020年局党支部党建工作台账规范化、标准化。

  (五)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落实‘凡提四必’不到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老化。对个别干部调整科室或工作岗位没有做到事前调研和征求相关意见。”的整改情况

  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存在问题整改,针对组织部和巡察组反馈的选人用人问题,党组积极研究,认领问题,研究措施,并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通过组织学习条例、开展谈心谈话等形式,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导向。3月以来共开展1名干部职级晋升和7名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六)关于“党务公开工作不严格,对应公开事宜没有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的整改情况

  制定《党务公开制度》,明确了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类

  型、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效、日常管理等。对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以编发信息、在会工作人员中传阅或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等形式公开。对党支部活动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党支部换届、党费收支情况等情况,在信息公开栏张贴发布公开。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

  深化2019年“基层减负年”工作成效,进一步精简会议、精简文件,2020年,州统计局计划发文27份,计划召开会议12场,截止6月,共发文3份,召开会议2场,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调研和业务指导,按照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对各县市的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的要求,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共5次组建工作组,深入泸水市、兰坪县进行投资领域统计调研督查和指导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对13家规模以上服务业、18家限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实地走访辖区内所有联网直报服务业、零售企业,在全州范围内抽取7个行业15家企业进行企业用工调查。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等重大统计改革文件的再学习再领会再认识,确保各级统计工作人员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内容,增强抓贯彻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与工商部门合作,统一了在统计名录库中组织机构代码的维护,与工商部门进行专线、独立计算机联网,及时掌握全州工商户的增减变动情况,即时更新全州基本单位名录库,为统计业务提供服务,做到“有数必有库”,确保了全州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性。三是今年以来,共向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统计专报9篇、统计分析3篇,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2019年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怒江州2020年1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数据》,向州“两会”代表提供我州相关统计数据资料800份,依法依规对普查数据进行公开,充实统计发布内容,丰富统计数据产品,改进数据发布方式,进一步扩大统计数据共享,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送数据监测和预测情况,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经济运行相关情况,发挥数据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三)关于“各科室提供分专业的统计数据配合不够,提供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方面有待加强,分析形成的统计报告与党组、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各科室、普查中心贯彻落实《怒江州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强化统计系统数据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的质量,积极向州委州政府报送统计专报,其中统计专报获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篇,获州政府分管领导批示2篇。

  (四)关于“统计基础与基层工作薄弱的短板长久得不到解决”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年初以来,共开展全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投资项目统计入库管理、服务业统计、贸易统计等统计业务培训9场次,不断提高基层统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质量。二是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梳理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改革中涉及各部门的指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部门,对各部门开展核算改革业务培训,确保核算改革工作顺利推进;3月下旬,与县市统计局、商务局共同开展消费品市场调研,准确掌握和监测怒江州消费品市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程度,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恢复动态,正确分析消费品市场现状。5月23日,州人民政府召开州县经济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州统计局作为会议筹备单位,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整理分析当前经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为政府制定工作措施提供决策参考;6月30日至7月2日,与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共同举办了为期3天的怒江州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邀请省统计局5位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分别就依法统计、投资、服务业、工业形势、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小康监测等热点问题,从统计法理上进行讲授,从统计理论上进行解读,结合全国、全省和怒江实际进行比较分析,为参训赏解疑释惑,全州四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州级相关经济部门分管领导、县(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等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五)关于“严格扎实开展‘一套表’企业执法检查效果低下。”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怒江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制度》,建立怒江州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机制,畅通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二是下发《怒江州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开展统计执法抽查工作的相关内容、范围、对象、程序和纪律要求,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确定方向。

  (六)关于“节约意识、风险意识、榜样意识不强,长效管理措施还不够落实和有效。”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从考勤、学习、外出报备等方面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在每个设备上都张贴二维码标签,标明资产名称、资产购置时间、资产使用人等具体信息,将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严格固定资产采购程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集中采购业务培训,按照2020年云南省集中采购目录和程序进行资产采购。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内部环境卫生清理,坚持“人护环境、环境塑人”的理念,引导干部养成保持办公区域整洁卫生的良好习惯。

  (七)关于“群众观念淡薄,针对我州经济、社会战略部署、热点、焦点问题及领导关心的问题,及时深入基层调研并形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乏力,不能真正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破解统计工作和脱贫攻坚难题问题。班子成员与职工交流不够,关心不够,工青妇工作不能满足规范有序地开展。干部职工普遍不清楚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热点问题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1—6月共完成固定资产领域统计分析10篇、专报6篇,服务业和贸易业统计分析6篇、数据评估1份,规上工业能耗分析1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分析1篇。二是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规定党员联系群众的对象和具体内容;落实挂联帮扶责任,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履行挂联帮扶责任,年初以来,分批进村入户开展“不排查大走访”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脱贫攻坚政策,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局机关党支部与洛玛村党支部结对共建,通过“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帮扶洛玛村党支部规范党建建设、联合开展党员大会和“问题清零、向党交卷”主题党日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系列活动等,夯实洛玛村党支部党建工作基础,增强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推进以党建促脱贫。局工会、妇女小组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优势,组织干部职工与洛玛村群众共同开展打扫卫生、清运垃圾、清理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整治的相关工作,引导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助推新农村建设。三是班子成员能够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与分管工作人员交心谈心,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厉行节约不够,资财浪费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

  严控公务接待,接待报销审批做到财务票据、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菜单清单等手续齐全,今年以来,共接待省局相关工作组1次。严格预算管理,规范经费支出行为,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变化,及时调整了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确保预算支出合理规范,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经费报销自检自查,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清退。

  (二)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定期通报出勤情况,严格管理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一把手外出向州委、州政府报备,班子成员外出向一把手、派驻纪检组报备,一般干部外出向分管领导报备;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班子成员填报完成2020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怒江州统计局领导干部个人八小时以外承诺书》,对个人“八小时以外”工作生活共16个事项作出承诺,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监督工作。

  (三)关于“处理追责问责事项上存在宽松软现象,执行制度规定和落实监督制约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严格抓好内部管理,对部分同志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调

  整,合理分配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在工作中奖惩分明,对工作中犯错误的同志,及时进行批评指正,帮助改正错误,对工作积极认真的同志,在评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四)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议做到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并且明确由党员作会议记录,今年以来,集体研究人事、财务等重大事项10项。

  六、反腐败斗争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制定《中共怒江州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怒江州统计局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召开全州统计工作暨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制定《中共怒江州统计局党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年初以来,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主要领导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次,每名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

  (二)关于“党内监督还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局党组成员、局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引领全局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形成局党组成员、全体党员共同参与推进党建工作及统计专业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三)关于“约谈不严格,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通过开展交心谈心、廉政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班子成员按照廉政谈话提醒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提醒,对个别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教育,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抓实党内监督。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财务凭证进行自检自查,补充完善相关票据凭证;加强车辆租赁的审批和报备。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报销交通费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部分办公设备、用品项目没有执行采购程序。”的整改情况

  加强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州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要求,安排好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并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确保预算支出合理规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年内,在“政采云”政府集中采购网站采购相关物品1批次,共63000元,杜绝无预算采购或不按程序采购。

  (六)关于“警示教育时紧时松”的整改情况

  将开展廉政教育列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内容,3月份以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1次,段跃庆、侯新华违纪违法案件专题研讨1次,《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规定(试行)》专题研讨1次,班子成员撰写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心得体会6篇,传达学习州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州纪委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文件,省纪委关于段跃庆、侯新华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警示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

  (七)关于“廉洁风险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怒江州统计局科室廉政风险清单》和《怒江州统计局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对科室和个人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梳理,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目前的固定资产开展一次清查,按照管理要求粘贴设备条形码标识,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避免堆积。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运用公务用车平台派车和调度,杜绝公车私用;公务用车保养和维修一律先审批、后维修,杜绝驾驶人员私自维修汽车;对往年会计凭证进行自查,完善相关凭证票据。

  (八)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防止利益冲突等问题专项整治的认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州纪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防止利益冲突等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从思想上防微杜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6-3032280;地址: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同心北路2号;电子邮箱:942300205@qq.com。

中共怒江州统计局党组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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