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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中扛在肩上

2014-10-18 16:29:00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纪委州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开栏的话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从本期起,本报将开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访谈”专栏,陆续刊发相关领导的访谈文章,深入探讨“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举措,敬请关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结合怒江实际,党委应如何承担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近日,本报记者就党委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一话题,对中共怒江州委书记童志云进行了专访。

  记者:童书记,您好!中央、省委突出强调,各级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主体责任。请问,应当如何认识和把握党委的主体责任?

  童志云:党的十八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的建设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建设主要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六个方面,而反腐倡廉建设则是党的建设的关键内容。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治国理政战略和“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反腐倡廉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和自我完善的政治态度和优势,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通过学习,我们深刻领会到,党风廉政建设已经到了不能不抓、不能不用大的力量来抓的地步。我们要把省委书记提出的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的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形成“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把四项工作作为一个整体,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州上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四位一体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谋划、认真部署,抓紧抓好。

  记者:童书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过程中,自身应该如何做好表率、发挥好作用?

  童志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要领导承担主体责任,最根本的就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要领导要做好表率。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党委(党组)领导要认认真真履职,踏踏实实做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具体的就是做到“四个管住”:一是管住自己的心,把握好自己的思想。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涤除私心杂念,平息内心的浮躁和欲望,保持高尚的品格、良好的道德情操、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要有坚守道德底线的恒心,守静如一,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任何时候都不能有贪图之心、贪欲之心,始终保持内心的一份纯净,做到淡泊名利,清心寡欲,在各种诱惑面前,心不为其所动,志不为其所丧。二是管住自己的嘴,不乱说,不贪吃。要坚持原则作表率,谨言慎行,不该说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干事的话坚决不说,不说与中央保持不一致的话,不传播小道消息;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吃喝无度、奢侈浪费,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喝的坚决不喝。三是管住自己的手,绝不对不当得利伸手。时刻告诫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决不逾越制度的“底线”、纪律的“警戒线”,触犯法律的“高压线”。慎用权,用好权,严禁以权谋私,严禁手握权力乱伸、乱拿、乱抓。四是管住自己的脚,不涉足是非之地,防止瓜田李下。要控制好自己,跳出名、利、欲的诱惑,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涉足的地方不要涉足。每位领导干部只有坚持做到这“四个管住”,才能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做好表率。

  记者:童书记,作为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如何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抓好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

  童志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仅仅做好表率是不够的,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具体做到“四个亲自”:一是亲自研究和部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其他中心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安排、一起检查落实。要适时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的工作计划中。二是亲自过问重大问题。结合各单位各部门的实际,对班子和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排查,针对重大问题、关键岗位、重点人物、重要事件,要进行研究和部署,把握好各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重点和走向,有针对性做好相关的工作。三是亲自协调重点工作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涉及到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特别涉及到跨地区、跨部门的工作,积极主动去沟通、去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顺畅有序开展。四是亲自督办重大案件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态度坚决地支持纪委履行职责,排除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亲自督促落实,不论涉及什么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护短、决不手软,一查到底。要坚持州委常委带队,适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干部任用、推优评先中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要按规定进行追究责任。

  记者:童书记,请问作为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要切切实实做到正风肃纪,应当突出抓好那些具体环节的工作?

  童志云: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我们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要领导不仅要做到“四个亲自”,还应该做好正风肃纪工作。具体来说,需要重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落实党章,认真按照党章的规范和要求办事。党章是我们每个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党章对每一个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具体的规定。我们要以党章为最高纪律,严格按照党章的规范办事,要把学习和落实党章作为一项重大的任务抓好,作为一项自觉的工作来推进。二是认真落实好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思想制度,民主集中制也是保证我们党的事业走向成功的有力武器。在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决策、重大资金支配和干部选拔任用上,都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原则酝酿协商、广纳贤言、集思广益,不搞“一言堂”,避免决策失误,最大限度地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和力量,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三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规范和要求。我们党在建设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和要求,这些制度、规范、准则、章程、条例、规定都是非常科学、合理的。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执行好这些规定和要求,把落实和执行好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四是加大零容忍态度,查办案件。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对违法违纪违规的各类违法案件保持零容忍态度,采取坚决的措施,认真查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坚决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壮胆撑腰,抓大案要案,解决积案陈案,发现一批案件线索,清除“害群之马”、震慑腐败分子,以反腐败的实际行动取信于人民群众。通过查办案件,树立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使怒江的各级干部和群众在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中履行职责,做好工作,促进发展。

  记者:童书记,还有一个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就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如果出现落实责任不到位的情况,将怎样追究?

  童志云:中央和省委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既要承担主体责任,也要承担相对的监督责任;纪委监察部门的主要领导既要对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承担监督责任,也要对本地、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在具体工作中,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一岗双责”就是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既要承担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责任,也要承担加强党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一案双查”就是如果行业、部门中出现了严重违规违纪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国家和地区安全的贪污腐败案件和失职渎职案件,既要对当事人进行追查,也要对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进行调查。对不主动履行、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出现隐瞒线索不报、压案不查、用人失察失误问题,致使本地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是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都要实行“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具体当事人,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因此,每个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常进行研判和控制,保持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势头。我觉得怒江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崇高的精神境界和对怒江发展的强烈愿望。我坚信,各级党委(党组)的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都会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职责,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以良好的社会政治生态,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怒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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