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杜甫《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陈子昂《登幽州台歌》
隋唐时期的言谏是指设在中书、门下两省向天子进谏得失的官员。隋唐主要有散骑常侍、谏议大夫以及补阙、拾遗等。
隋唐时期的言谏官开始于隶下门省,后分为隶中书、门下两省。谏官的职责是向皇帝指陈得失,其形式大致有二:一是廷争,二是上封事。廷争是指皇帝在正殿举行参会时,谏官当面向皇帝直言得失。贞观时期魏征常用这种形式,向唐太宗李世民进谏,有时搞得李世民狼狈不堪。上封事是书面上奏陈述为政得失。
隋唐时期对言谏制度和言谏官的选择较为重视。唐太宗贞观年间,谏官不但可以在常参时向皇帝面议得失,就是在常参之后,“中书门下三品以上入内平章政事,必使谏官随入”,“有所开说,太宗必虚己纳之”。这是同级官员绝对没有的特殊待遇。拾遗、补阙虽品位不高,但由于是供奉官,不由吏部“奏授”,而由君相“敕授”,所以地位较高。选任对象多为县尉、主簿或在基层做官且有实际经验的人。
总之,言谏官职的完备与重用,加强了对皇帝和宰相的监督及牵制职能,减少了决策和执行中的失误,提高了统治效率。
(摘自林岩、王蔓编著的《中国古代廉政文化集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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