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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选人用人机制 破解干部工作难题

2010-12-26 00:00:00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纪委州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今年以来,贺州市以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努力破解当前干部工作中存在的“提名难、甄别难、下来难、整治难、知情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规范干部选任提名制度,破解干部“提名难”问题。破解干部的提名难问题,关键还是要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提名主体难界定、方式较单一、程序难规范、责任难追究等问题,贺州市加大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环节的改革力度,出台了《贺州市市管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从“提名主体、提名方式、提名程序、提名责任”四个方面对提名工作进行规范,较好解决了由谁提名、如何提名、提名责任如何追究等问题。

  建立不简单“以票取人”机制,破解干部“甄别难”问题。破解干部“甄别难”的问题,真正把人看准识透,关键要创新考察手段,扩大考察范围,完善考察内容,提高考察质量。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简单把票数等同于民意,致使民意失真、用人失准”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既坚持群众公认,又不简单以票取人”的认定和操作办法(试行)》,明确不简单“以票取人”的认定情形、操作办法和程序。树立了“重德才、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较好地破解了“甄别难”,受到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建立“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管理新机制,破解干部“下来难”问题。突破制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颈”,切实解决干部“下”的难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的主要环节。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能上不能下”和对“懒、庸”行为处理不力的问题,制定出台了《贺州市关于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处理办法(试行)》和《贺州市党政机关“治懒”“治庸”暂行办法》,从定性表现和定量标准两方面入手,明确了不胜任现职和“懒、庸”行为的认定标准、查核方式和处理办法,社会反响较好,群众比较满意。

  建立拉票问题查处机制,破解干部选任不正之风“整治难”问题。预防和治理“拉票””行为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方面,也是干部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推公选中拉票贿选时有发生、损害公平竞争的问题,贺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中拉票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试行)》,科学界定了拉票行为,对处理拉票行为作了严格的规定,为开展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提供了有力武器。通过铁的纪律,严肃的手段,让干部不想拉票、不用拉票、不能拉票、不敢拉票,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破解群众对干部工作“知情难”问题。考察工作透明度较低,群众对干部工作“知情难”,势必影响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工作公开透明不够、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实不充分的问题,出台了《贺州市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扩大了公开范围,拓宽了公开渠道,规范了公开程序,完善了工作机制,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落实了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作者系中共贺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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