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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廉政准则》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0-12-18 00:00:00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纪委州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和长远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尤其是要增强落实《廉政准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完善机制,切实增强落实《廉政准则》的针对性。《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纲领性文件,所作出的禁止性规定基本涵盖了公共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异化”和“寻租”现象。要把《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必须结合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体系。一要完善约束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经常性的教育制度,尤其要针对各级党政“一把手”,以及掌握一定人事权、审批权、资金支配权、物资分配权等主体,进一步规范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把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投资、招投标、土地、财政、教育、医疗等领域和行业的制度创新,健全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以廉政风险评估、内控、预警机制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形成权力层层分解、环环相扣、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二要解决实际问题。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作风建设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把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制度规定,有效防止和克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三要推进制度执行。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制度内容人人明确、责任人人清楚,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争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表率,争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真正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严格监管,切实增强落实《廉政准则》的实效性。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坚持自律与他律并重,强化外在约束力,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前移监督关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创新监督形式,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廉洁从政情况登记报告工作,开好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发现和解决影响廉洁从政的突出问题,并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政承诺。延伸监督范围,依靠群众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有序开展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的监督体系。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廉政准则》重在落实。要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力量对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要把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并与述职述廉、群众评议、组织考核、谈话提醒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督促他们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三是严肃执行纪律。《廉政准则》的落实,必须用铁的纪律作保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是什么情况,都要一查到底,不搞“区别对待”,不搞“下不为例”。对不听招呼、拒不整改、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等行为,要从早从速调查,从严从重处理。要选择一批违反《廉政准则》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增强制度的震慑力。

 

  (作者系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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